【本報訊】政府早前公佈《國歌法》本地立法建議,並預告下月交立會首讀。無綫新聞昨晚引述消息,指行會最快下周將討論《國歌法》草案,並如期下月提交立會,草案內容傾向寬鬆,不會就個別字眼解釋,並以法庭裁決作案例,但條文會列明中小學須教唱國歌。但亦有報道指政府不急於7月立法會休會前,將《國歌法》交立會首讀。
無綫新聞在報道引述消息,指「噓國歌」可能會被視為「貶損」國歌,但草案不會列明何謂「貶損」或「商業用途」,當中會有兩項條文列明罰則,包括國歌不得用作商業用途,被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元。
改歌詞或可判罰款
另一項是故意竄改歌詞、曲譜,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最高刑罰是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報道引述消息人士稱,草案內容將傾向寬鬆,但未解釋何為寬鬆。
另報道指《國歌法》會有條文列明,中小學須教學生唱國歌,但不會寫明如何教、何謂教得好及有否罰則。早前政府提交立法會文件中也提及中小學須教學生唱國歌,並要了解國歌的歷史和精神,以及遵守國歌奏唱禮儀,但沒提及愛國主義等字眼。
■記者陳嘉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