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私人地方不一定免責

律師:私人地方不一定免責

上環嘅真人春宮片吸引街坊駐足觀看,唔少人拎埋手機拍片,實行「有影錯、冇放過」。不過稍一不慎,隨時墮入法網。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市民如果只係拍低魚水之歡嘅過程,未必觸犯法例,因為市民可以辯解影片用作證據或報警用途。

公眾可見猥褻暴露屬犯罪

陸偉雄提醒如果市民發佈影片,有機會觸犯《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根據條文,若果影片被審定為「淫褻」,不論發佈者知唔知該物屬淫褻,均屬犯罪,最高可罰款100萬同監禁3年;若評定為「不雅」,亦不可以向18歲以下人士發佈。
至於事件發生喺私人地方,兩位主角係咪完全免責?陸偉雄話由於事發單位喺公眾可見地方,但窗戶完全冇落窗簾仲開埋燈,因此有理由相信兩位主角預計到有人見到,呢個情況下有機會觸犯《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第148條「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任何人無合法權限或辯解,在公眾地方或公眾可見的情況下,猥褻暴露其身體任何部份即屬犯罪,定罪可處罰款$1,000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