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七暴動與中共地下黨 - 程翔

六七暴動與中共地下黨 - 程翔

吳荻舟長期從事中共在香港的地下黨領導工作。1948年時在中共華南分局港澳工委書記章漢夫領導下和1949年前後在饒彰風領導下,負責輸送幹部到大陸的工作。1949年港澳工委撤銷,香港地下黨改由廣東省委領導,在當地則設立香港工作組,工作組共三人:張鐵生(組長)、溫康蘭和吳荻舟。1950年張鐵生調回國內,改由黃作梅任組長。1954年黃作梅犧牲,改由吳荻舟出任組長,仍然是三人小組:吳荻舟、溫康蘭、譚幹。1957年港澳工委成立,梁威林是書記,吳荻舟是委員、常委。1962年調國務院外辦港澳組副組長(組長缺,另一副組長是孔筱)。在香港工作期間,他直接參與了雲南起義、兩航起義、招商局起義、西藏和平解放等工作,對1949年中共取得全國政權並穩定當時的局勢作出不少貢獻。
由於他長期處於中共香港地下黨的領導地位,掌握中共對香港的政策,他的文稿反映了當年中共在港的活動,因此具有重要的歷史價值。
雖然中國早在1988年已經頒佈《檔案法》,規定官方文件要定期解密。該法第19條規定,官方檔案保密30年後需要解密,經濟性的可以短於三十年,涉及國家安全的可以超過三十年。雖然有此明文規定,但實際上幾乎所有政治性檔案都沒有被系統地解密。文化大革命(以及由它派生的香港六七暴動)距今已經五十年,早就到了解密時候,但事實是,迄今尚未解密,所以人們對文革的研究除了一些當時已經公佈的資料之外,就只能仰賴於當事人的記錄及回憶。在這個意義上,個人的記錄和回憶便構成了相關歷史的重要文獻。吳荻舟的文稿,其歷史價值也就在此。
具體到「六七暴動」這個問題,在官方資料尚未解密的條件下,吳荻舟的文稿提供了暴動期間中央應對處理此事件的一些內情。從他提供的線索,讀者可以看到以下幾個問題:暴動的「左傾」思想根源、發動暴動的動機和目的、暴動的組織指揮系統、以及周恩來在暴動中的角色等,還可以看到他對整件事的反思等,這些都是珍貴的歷史文獻。
在強調吳荻舟文稿價值的同時,也必須指出其文稿並不能涵蓋整個六七暴動全過程,這是美中不足的地方。當然,這不是他的錯,而是他的工作分工和個人遭遇造成的缺陷。
在注釋和解讀吳荻舟筆記的過程中,筆者對六七暴動有幾項新的發現:
第一,在六七暴動的成因中,香港左派長期來潛存着一股「渴望早日解放」的心情可以視為造成暴動的一個深層次的因素。筆者發現,早在1959年,陳毅就告誡香港左派不能設想提早收回香港以便奪取港英的權,繼而是吳荻舟在1966年詳細解釋為什麼不能夠提早收回香港,而在1967年暴動期間周恩來多次擔心左派想「迫中央上馬」、「提前收回香港」,到1978年撥亂反正時廖承志直接指出暴動目的之一是迫中央提早收回香港。這個因素可以說是六七暴動研究中一個全新的發現。
第二,早在1945年二戰結束後,中共就同英國達成秘密協定:中共不反對香港由英國接收(而不是由當時的中國政府),並主動把它在香港的武裝力量(抗日戰爭時期建立的東江縱隊港九大隊)撤出香港,以換取港英當局允許它在香港有一個半公開的身份。而中共承諾,這個半公開的組織將不從事推翻英國統治的活動。由於有了這個承諾,這就解釋了為什麼中共屢屢告誡左派在香港活動要保持低調。而事實是,每當左派在港活動轉趨高調時,港英就會予以限制。這就解釋了為什麼左派經常抱怨港英頻頻打壓他們。
第三,中共原來一直在香港保存着兩個地位平行的地下組織,一個是已經半公開的「香港工作委員會」(其公開身份就是1997年前的新華社香港分社和1997年之後的中央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另一個是迄今仍然保密的「香港城市工作委員會」(對這個「城工委」外界一無所知)。此外,還有很多所謂「二、三、四線」的組織。這種地下組織的情況在六七暴動期間部分曝光了。今天是否仍然存在兩個平行的組織則有待知情人士去分析。
第四,沙頭角槍擊事件,是百分百由中共中央軍委直接部署、由解放軍正規部隊(7085部隊)執行的。在過去,無論中、英、港共、港英兩國四方都不約而同地說成是民兵一時衝動所引發,與中央無關,大家的目的都是盡量淡化事件,避免事態進一步惡化。筆者新書有充分證據說明這是一宗由中央軍委部署、有組織、有預謀、並由正規軍執行的軍事行動。
第五,在應對六七暴動的危機中,英國及港英的策略可以說是一個非常典型的「危機管理學」的成功範例,值得這方面的專家去認真研究的。特別是當年港督戴麟趾面對「維護英國尊嚴」和「對香港的道德責任」兩個矛盾而採取的一系列措施,是很值得深入研究的。
(作者按:本文摘自即將出版的拙作《香港六七暴動始末──解讀吳荻舟》,對吳荻舟的《六七筆記》作注釋和深入的解讀。吳荻舟自己並沒有這樣命名他的筆記,這是他女兒吳輝在整理其父親遺作時發現的一本筆記本,裏面記載的都是香港1967年暴動期間中央的內部討論,所以她便給它冠以《六七筆記》的書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