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沒有非法集結過? - 林夕

你有沒有非法集結過? - 林夕

今年七一遊行,警方依然願意發出不反對通知書,凡事動不動提醒人要感恩,不知就此是否要感激皇恩大赦。不過民陣申請出發地點是在銅鑼灣東角道,警方要求改為在維園草坪聚集,本來在維園先聚集再出發,也沒什麼關係,天口熱,出出入入,增加一點點遊行代價,大致上不會影響真有心人動力,入場門檻略略增加而已。
幽默的是警務處長特地回應今年改變的理由:根據經驗和證據,東角道人多車多,又是周日,根本不適合如此大型聚集。
同意到不能,可惜這發現是不是太遲了,前任竟然不知該處不宜聚集?抑或不只東角道,銅鑼灣一帶近幾年越來越多人多車,非必要經過,根本不宜行人走動,更何況遊行前大集合?
講到不適合人群聚集,人多車多,如果要對日常生活毫無影響,香港市區幾乎無一寸地方方便聚集,即使維園草坪,也會有礙大多數人休閒的機會。以此類推,不如在二十三條未立法前,做個樣子,在新界東荒郊野嶺集合再遊一遊,人數大減之餘,政府與保皇派也可以把遊行人士當行山,是健康運動,跟馬拉松無異。
警務處長最厲害一點,是警告遊行人士不能中途加入,否則不只會擾亂遊行過程,更有可能被控參與非法集會。政府原來那麼緊張遊行過程完整有秩序,真係唔講唔知。
對西環來說,越亂越好,從老共慣技猜測,越亂越有理由收緊遊行自由。這次不容中途加入,只要出動老臨插隊,連略略搗亂一下都不用,其他真遊行人士有樣學樣跟大隊,遊行會搞亂社會秩序的印象更鮮明,遊行活動就更失民心。
最可圈可點者,警務處長要求市民慎重考慮要不要中途加入。那馳名的非法集結罪,真是可大可小,可有可無,硬要插隊以及誤入隊伍的行人,真要執法,在人山人海中鑑別中途加入還是由維園出發,比起從人渣中撈出湯渣還要困難。當然,殺一儆百,選擇性執法,亦是當今慣技,不成問題。
政府維穩不遺餘力,今年首次提醒二十年來其實有無數人犯過法,其實你和我都非法集結過,既然皇恩大赦過,市民悟以往之不諫,知來者之可追,不如返屋企深耕細作好過,這招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