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夫靠炒勞騙局過奢華生活 警嫂重囚6年3月

與夫靠炒勞騙局過奢華生活 
警嫂重囚6年3月

【本報訊】有「警嫂」之稱的警員妻子訛稱炒賣勞力士名錶、名牌手袋及iPhone「必賺」,誘騙女兒就讀幼稚園的教師及同學家長投資1,500萬元,甚至連同袍也不放過,令他們加入成為「炒賣兵團」。法官昨指警嫂4年間往日本旅遊多達14次,以騙款維持奢華生活,根本不值同情,重判她入獄6年3個月。至於讓妻使用戶口洗黑錢的警員及協助警嫂犯案的女售貨員,則分別判囚2年及3年9個月。
記者:歐陽聯發

「警嫂」朱凱欣遭官批評欺詐罪行是精心部署。李家皓攝

案中3名被告依次是報稱家庭主婦的朱凱欣(38歲)、警員歐陽克文(41歲)及售貨員李玉鳳(46歲),3人共被裁定15項欺詐、洗黑錢及串謀洗黑錢罪成立。

擁22名貴手袋 4年遊日14次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陳慧敏判刑指,警嫂夫婦各自有車,警嫂自己擁有20個Chanel手袋及兩個Hermès手袋,2010至2013年間一家出遊日本多達14次,但夫婦共有187萬元貸款未還,銀行紀錄顯示事主的投資會用於償還兩人的私人債務及個人使費。
法官直言被告騙財的目的並非救急,而是因為生活奢華,導致入不敷支,根本不值同情;反觀多名事主財物盡失,警嫂更表明無力還錢,他們才值得同情。法官又指,欺詐罪行歷時長達22個月,明顯有精心部署。
至於警員歐陽克文,法官指他當差22年,對罪案知識比一般無知婦孺為高,然而妻子頻頻用他的戶口轉賬,兩年間共存款42次達66萬元,金額是他做警察的兩年年薪,他不可能不感奇怪。

警員歐陽克文因洗黑錢被判囚兩年。資料圖片

至於第三被告李玉鳳,法官認為她在案中扮演重要角色,負責將173隻手錶變賣,涉款逾1,000萬元,她從中賺取88萬元。李將錶轉換成錢可以掩飾黑錢來源,也方便警嫂抽走黑錢,在案中的角色非常重要。
警嫂早前求情指,夫妻入獄勢令兩名年幼子女無父母照顧,形容「人未亡,家已破」,但法官反駁,兩被告在犯案前應預視有關後果。
法官指警嫂是案中主謀,她為了令人相信真的有錢賺,將部份事主的投資扮作利潤分給其他事主,令他們放下戒心。其中一名幼稚園家長因深信被告,損失達659萬元。
本案發生於2011至2013年,受害人包括警嫂女兒幼稚園的教師及同學家長等7人,以及李玉鳳任職的「名人店」。他們共投資1,500萬元,實際損失716萬元。涉及洗黑錢的款項則達4,000萬元。
案件編號:DCCC58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