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決定代釋法 打開法治缺口

人大決定代釋法 
打開法治缺口

【本報訊】爭議聲中落幕的一地兩檢法案,對香港帶來無可挽救的法治損害。全國人大常委會以僭建《基本法》的「批准決定」方式,連釋法也不用,便令立法會可以進行立法,割讓香港中心地帶,實施內地法律。中央打開了以「決定」代替「釋法」的方便之門後,日後勢必再用同一手法推惡法。
為了一地兩檢而在去年7.1後延任的前律政司長袁國強,在政府最初推出一地兩檢方案時,曾以《基本法》第20條作法律基礎,即讓全國人大常委會透過授權讓香港享有「其他權力」,以落實一地兩檢,當時此方法被謔稱為「請求中央自閹香港」。可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未有接納袁國強意見,反而用了僭建而生的「決定」方式,而袁未有反對,堅稱此舉未違《基本法》。

楊岳橋憂惡法陸續有來

大律師兼公民黨立會議員楊岳橋認為,透過「批准決定」變成法律,將在《基本法》打開一個缺口:「當呢個缺口打開咗,我哋唔去解決、我哋唔當佢係一回事時,其實以後可以繼續咁嚟。」楊指令人憂慮是原來立法會可接受一個從根本地改變香港法律制度的方法,替違憲的法例立法:「當大家覺得第一次冇問題嘅時候,第二次、第三次嘅程度往往比𠵱家更有過之而無不及。」他又批評袁國強未有捍衞法治,當中央連第20條也懶得引用,袁竟接受:「我不能想像任何讀法律出身嘅人或法律工作者,係會完全擁抱人大決定嘅方法去處理呢個(一地兩檢)問題。」
■記者姚國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