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香港破咗一連16日酷熱天氣紀錄期間,有5個身穿行山服嘅大叔大嬸,喺西貢萬宜水庫行山,佢哋行到身水身汗,有個大嬸突然興之所至,無懼違法,跳落水塘暢泳,仲拍照放上facebook「開心share」;相片近日喺互聯網瘋傳,俾大批網民狂插「無公德心」、「污染食水」,相中游水大嬸俾網民「起底」,指佢係「香港大媽」。
手張開擺靚pose
瘋傳互聯網嘅一輯組圖有多張相,當中最惹火嘅一張大嬸成個身浸喺水中,只係露出個頭,佢仲刻意向天張開雙手擺個「靚甫士」影相留念。至於其他相片則喺水塘邊岸上拍攝,只見佢哋一行人着晒行山裝束,孭住背囊同戴太陽帽,相信事件係喺屢破酷熱紀錄嘅5月發生。
睇過組圖嘅網民都狠批事主「無公德心」、「污染食水」,有網民鬧爆:「大把沙灘你班XX唔死去游!」喺水塘游水嘅大嬸事後遭網民起底,指佢係一名香港人,事後佢可能知衰咗,請求網友刪post就功德無量,佢話:「我放自己fb相,點解要偷相公開!可否取消post!」但網友認為佢明知故犯罪加一等,拒絕放過佢,「大姐,萬宜水庫呀唔係你屋企個泳池,呃like都唔好犯法呀!」
根據《水務設施條例》第30(2)(a)條,任何人進入構成水務設施部份的水中或在其中浸洗或沖洗,即屬犯罪,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被罰款及監禁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