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入紙獲受理 隨時可免補地價執笠龕場博懵求翻生

照入紙獲受理 隨時可免補地價
執笠龕場博懵求翻生

【本報訊】規管私營龕場的《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生效逾一年,負責發牌事宜的私營骨灰安置所事務辦事處(骨灰辦),仍未決定是否向已提申請的144間龕場發牌。在出牌無期情況下,《蘋果》發現近百間早被發展局確定違反土地規劃用途的龕場,仍有申領牌照,疑藉此拖延,免被取締。記者更發現有已結業龕場疑似「博懵」,以結業前經營狀態申請牌照,並盼獲免補地價優惠,但骨灰辦竟未有拒絕申請。關注團體狠批當局處理申請程序太寬鬆,「間場都執咗笠,點解仲畀佢申請牌照咁荒謬?」
記者:于健民

現時全港私營龕場取得牌照前,不可出售或出租龕位,否則違法。144間龕場於去年12月30日至今年3月29日,向骨灰辦轄下發牌委員會提交牌照申請,或申領豁免書以繼續營運。當局處理申請期間,龕場可免被追究任何法律責任。23間沒提交申請的龕場則需「清灰」。

近百違規龕場申豁免書

發展局2010年起將逾150間私營龕場按紀錄分類,當中125間屬違反地契或規劃用途,或非法佔用政府土地的「表二」龕場。據骨灰辦資料,近百間「表二」龕場在仍然違規下申請牌照或豁免書,至今骨灰辦僅退回一宗沒提交具體文件的申請,其餘申請未有拒絕。當中紫雲仙苑及弘道堂兩間早前被政府入稟法院要求勒令停業的龕場,在被當局確認已經「清灰」後,亦有申請牌照。
記者發現,紫雲仙苑以同一地址分開兩宗申請,其中一宗申請是以2017年6月30日前的經營狀態,並已通過骨灰辦初步審視,若獲發牌可免補地價。最少提供120個龕位的紫雲仙苑曾被規劃署三度檢控,2016年正式「清灰」。

一龕場由林建岳母出資

弘道堂則本由林建岳母親余寶珠買地和出資經營,曾有逾2.6萬個龕位,2014年被高等法院下令需移走骨灰,2017年6月發展局確認弘道堂已「清灰」,從「表二」名單剔除。
《蘋果》上月曾前往弘道堂現場觀察,仍見到有警衞駐守。記者表明身份查詢,警衞表示已結業,其後一名女士現身,被多番追問後稱:「我哋都需要保養㗎先生,係咪呀?你《蘋果日報》執咗,你哋都需要有啲後勤嘅工作啦係咪……我哋有自己嘅打算,唔需要對外公佈。」該名女士又聲稱,會找專人回覆有關查詢,但至截稿前仍未回覆。
紫雲仙苑則重門深鎖,但在外面可見苑內建築物搭滿棚架,空地放有多個航空貨櫃,亦有吊臂車在工作。有員工表示,仙苑已停運一段時間,「不過要有一、兩個人返工、睇住個場」,由於正向政府申請牌照,故即將開始修繕工程,食環署較早前已派員巡視場地,但「冇任何指示」。
紫雲仙苑其中一位負責人是前八鄉鄉事委員會主席曾憲強,他接受查詢時先聲稱「不知情」,後指「(再經營龕場)係公司決策,唔知咁多」。
食環署拒絕回應個別個案。據發牌委員會程序,骨灰辦有專員核對每宗申請文件,包括批地文件、有否獲城規會批准經營龕場等,但署方指在初步審視階段,專員只核對資料是否填妥、表格是否簽署。

關注組織轟政府太寬鬆

各界關注骨灰龕法案大聯盟召集人謝世傑指出,政府過去8年已給予充足時間讓龕場迎合土地、消防等要求,龕場理應做足準備才申請牌照,「而政府一日未處理申請,龕場一日都可以避過執法,處理咗至開始數三年(指暫免法律責任書年期),政府對營辦者太寬鬆」。
謝世傑又質疑,當局明知有龕場早已被勒令結業,仍然不盡早拒絕其牌照及暫免法律責任申請,「清晒灰嘅龕場可以拎咩嚟證明之前嘅環境拎到牌呢﹖如果之前冇問題,政府就唔會要求佢哋執笠同清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