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我們能有不愛國的自由嗎? - 李平

蘋論︰我們能有不愛國的自由嗎? - 李平

六四事件29周年之際,香港眾志發表以「我們要有不愛國的自由」為題的六四宣言,指「愛國」兩字已被政權操弄至變質,港人必須對「愛國」及「愛國民主運動」作出反思與批判。眾志的宣言主要是針對「愛國」淪為中共壓迫人民的工具,而中外不乏公民有不愛國自由的論斷與司法案例,更從歷史、人權、哲學等角度印證,既要警惕愛國成為專制工具,也要警惕政客藉愛國謀利成為愛國賊。

陳獨秀批國家是騙人偶像

眾志的宣言指出:「在『愛國』被挪用作壓迫人民的工具的今天,倘若港人不對以『愛國』之名進行的壓迫加以提防;反讓國家認同成為民主運動的絆腳石,無疑是對八九民運中的犧牲者最大的諷刺。」以年輕人為主的眾志的這番感言,其實質應是要區分中共與中國、區分國家與政權、區分中國與香港,不讓愛港、愛國、愛黨之間出現等號,這只是樸素的政治訴求,有人在眾志的facebook專頁斥之為偏激,甚至叫囂有滾出中國的自由,實在無視古今中外對公民應有不愛國自由的論述,這其中包括中共創黨人之一陳獨秀。
近百年之前,陳獨秀在《新青年》撰文指出:「國家也不過是一種騙人的偶像。」他後來在〈我們究竟應當不應當愛國〉一文中明言:「我們愛的是人民拿出愛國心抵抗被人壓迫的國家,不是政府利用人民愛國心壓迫別人的國家。我們愛的是國家為人謀幸福的國家,不是人民為國家做犧牲的國家。」不幸的是,百年過後,中共創黨人所批判的國家主義、愛國主義,淪為中共箝制中港兩地人民思想、言論自由的工具。
事實上,對國家、對愛國論保持警惕和距離的,不只是在忠君愛國意識濃厚的中國生長的政治人物,也包括外國的科學家。1931年11月22日,愛因斯坦在《紐約時報》上撰文說:「一個好聽的但卻被濫用了的名詞:愛國主義。在最近一個半世紀中,這個虛假的偶像到處產生了很壞的和極其有害的影響。」在以「科學沒有國界、科學家有祖國」為訓辭的中共眼中,退出德國籍的愛因斯坦豈不是成了叛國賊?

香港高官政客變身愛國賊

眾志的六四宣言還以《國歌法》本地立法為例,批評中港政府企圖藉此將「侮辱國家」以刑事罪名立法,意圖恫嚇市民、消滅反對聲音。《國歌法》之所以法網陷阱多多,正因為當局視之為愛國主義教育的工具,迥異於民主國家國旗法、國歌法的寬鬆。
香港學者莊耀洸、盧恩臨多年前曾撰文〈學生是否有不愛國的自由?〉,引用了美國兩宗權威案例,包括西維珍尼亞教育局、伊利諾伊州先後通過決議和法例,要求學生參加升旗禮時朗誦效忠誓約,但都遇到學生因宗教信仰而拒絕。結果,法庭裁定有關決議、法例違憲,法官更寄語國會和學校,民族團結不應靠消減反對聲音來達成,強迫統一意見只會造成惡果。
不幸的是,香港仍在反其道而行。《國旗法》的執行、《國歌法》的訂立越來越嚴苛,正正暴露中共在香港推行愛國愛黨政治、司法的真面目,暴露香港親共高官、政客變身愛國賊愛港賊的真面目。
在中共的一黨專政之下,在一國兩制名存實亡之際,我們想有不愛國的自由,是何等艱難?眾志的六四宣言,只是重拾百年前中共創始人的論題,但難免受到愛國賊愛港賊的圍攻,而北京大學前校長胡適的名言亦堪為激勵:「爭你們個人的自由,便是為國家爭自由!爭你們自己的人格,便是為國家爭人格!」

李平
周一至周六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