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喜歡說英文的普通話唐姓婦人,在香港法庭影相後引發一連串匪夷所思事件,包括公然藐視香港法制,稱中國法律與香港不同,又輕佻地表示,「我喜歡拍照就拍照,我喜歡的話還可以跟你(法官)合照。」唐婦更在法庭公開批評大狀艾勤賢,質疑其專業,令後者拂袖而去,為事件發展帶來高潮與起伏,以及莫名的懸念。傳媒用「奇女子」形容她,其實她若不是真傻,便是裝瘋賣傻。唐婦向傳媒表示,「I come here to learn」,若抱持學習心態,行為必定謙卑,怎麽可能以挑釁為樂?還在香港法庭宣稱中國法律與香港不同?很奇怪嗎?香港是行使普通法的地方,當然不一樣!否則你來學甚麼?世上有這麼無知且倨傲的「學習者」嗎?
自從何君堯在法庭拍照而不獲起訴後,突然出現許多專程來香港法庭「學習」的人,他們舉機拍照,甚至把相片放上網絡,被發現了幾乎都不用承擔甚麼後果。這個唐姓婦人,如果真有甚麼「奇」的地方,就是動機奇詭,來者不善。看起來更像是裝瘋賣傻,測試香港法庭能容忍的底線。
唐姓婦人以中國式邏輯為自己辯護,就是在法庭沒有人教她。但是遊客去外地,首要責任不正是了解其他地方的法律、法規、民俗,遵守當地法律及制度,入鄉隨俗嗎?若所有遊客都以無知為名為自己開脫,公然藐視香港法庭而不受重罰,類似閙劇只會越演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