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者為「蠱」 - 李碧華

勝者為「蠱」 - 李碧華

前一日在尖沙嘴酒樓,冷血醋夫因綠帽疑雲,向知客妻淋通渠水;翌日在大角嘴餐廳,一名男侍應因感情及家事爭執,被前妻以利剪狠刺,負傷逃走遺下一條血路不支倒地,姓肖之女子後被捕。
果然是狠男毒女,經常發生兇案的食店,一如7-11,梗有一間喺左近,街坊防不勝防──這樣的慘劇不忍卒睹。
是像為甩漏出軌滲水的高鐵「盲撐」,寸嘴「我哋話畀你聽OK就得㗎啦!」的馬時亨,藉「天口熱」開脫,一切歸咎於反常高溫?但這些豁出去光天化日下施襲的男女,自己生無可戀殺了再算,卻禍及無辜還牽累子女,也在破壞香港社會秩序。
香港不少兇案,肇事者都沒有愛、沒有將來。並非說每日入侵的150人全屬此類,但事實上劣幣驅逐良幣,劣幣也有自相殘殺。忽想:若潑腐液躁男娶了揮利剪狂女,鬼打鬼,起碼少了兩名受害人嗎?
中國(隋朝已有)古老傳說:將不同種類百毒(蛇蟲生物……),放入瓦罐或罎子中,使其互相咬殺,並吞食屍體,最後存活下來的就叫「蠱」,已成精,是害人巫術。
不知何時開始,香港就是這罎子,敵我困於此,攻擊、傷害、嚙咬、殘殺……攬炒,勝者為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