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沙嘴一海鮮酒家,十一、二點午市熱鬧時段,一名40歲打扮新潮(如廿多歲)的醋男,懷疑任知客數月的妻子紅杏出牆,他闖上酒樓,向她正面淋通渠水,腐蝕性液體令她臉部和眼睛重創,還傷及附近無辜茶客及酒樓職員多人,急送院治理。
夫妻同為40歲,結婚20年,育有兩女分別為16及12歲的學生,照說有一定的感情,而且女兒長大也懂事了,婚姻出現問題,無法挽救,大不了離婚、放手──現不但不放手還下狠手,可見怨毒甚深。
下狠手用腐蝕性液體迎頭潑下,創傷極大──特別是襲擊女性,是最嚴重最殘忍的卑劣行為,一個同衾共枕廿載的女人,自此刻便毀了,不但容顏永久損傷,還會失明,終生不斷清創、植皮、修整……永難回復舊觀,生不如死。
酒樓「知客」一職,負責接待客人安排入座,有制服也常穿旗袍,需口齒伶俐善解人意,故亦吸引不少狂蜂浪蝶。某些高級食肆,質素佳的知客還是迎賓秘密武器,如王小鳳和夏文汐,便曾為中環美心集團旗下Cafe GiGi的性感知客,後來她們在演藝界亦闖出名堂。
疑犯不甘妻子外遇,妒火中燒玉石俱焚,是很在乎嗎?何以不留在身邊好好愛護?要一個女人拋頭露面打工養家?這宗家庭悲劇不止雙輸,還禍及無辜孩子如何面對?令人欷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