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敵對還是大和解? - 古德明

大敵對還是大和解? - 古德明

中共在汶川痛打香港記者之後,再在北京打。或問香港行政長官鄭月娥為什麼不予譴責,她說:「我們關注事件,不等於要抱敵對態度與內地當局論事。」這「敵對態度」四字,可密加圈點。
鄭月娥主政以來,不斷說致力「社會大和解」。但是,去年九月,教育局紅色娘子蔡若蓮副局長喪子,有教育大學學生貼大字報「恭喜蔡匪若蓮之子魂歸西天」,鄭月娥即怒斥「言論涼薄,予以強烈譴責」;今年三月,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赴臺灣出席論壇,說「中國獨裁政權瓦解之後,不同族群應可自決前途」,鄭月娥政府又大發雌威,聲明對其言論「感到震驚,強烈譴責」;四月,立法會民主派議員許智𥧌不滿當局監視行蹤,怒奪監視者手提電話,鄭月娥又批評其行為「野蠻粗暴,須予譴責」。假如「譴責」等於「敵對態度」,則鄭月娥這邊說「大和解」,那邊卻抱敵對甚至強烈敵對態度看待不愜其意者。然則她所謂大和解是什麼意思,也就不難明白。
三月二十日,鄭月娥出席民主黨周年晚宴,以三萬元為賄,特別上網聲明是「大和解」;去年,她一上任,就給教育界三十六億元額外經費,於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感恩戴德,今年破天荒邀請行政長官作會慶的主禮嘉賓,這當然是更大的「大和解」。至於金錢不能大和解者,則敵對或強烈敵對之可也。反正他們都是小人物,無權無勢,能奈鄭月娥何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