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一萬步想,馬逢國議員在海關留名,當初或許只是基於好奇求真之心,凡事不苟且,遇不明事務必查根問底,挑戰權威,後來忍不住爺們基因發作而已。
我自問也是每事問的人,許多機構訂立的規矩,不足為外人理解,問了,如果有道理,就長知識了,如果那道理讓他們也不明白呢?例如香港人在台灣不可以申請長期用的手機號碼,我不明白這政策有何目的,常客多來這裏消費,多一個付月費的手機更方便,同時搞活經濟,不是雙贏嗎?我這樣問,電訊公司職員想了想說:也對,我也不明白,要反映一下。
我這樣一問,其實更浪費自己時間,找一位台灣朋友代我開機就行了,所謂天地良心,我不是為自己方便,只是讓墨守成規的執行者「覺醒」,向「最高級的」反映不切實際的規定。
當然,先決條件是不要為難執行者,也不要妨礙後面排隊的人,在銀行在食肆在百貨公司亦如是,更不要說海關重地了。
有次在台灣買了一個開普洱茶餅用的小小錐子,忘了需要放行李箱,關員見是金屬棒子,當然不讓過,還追問這是什麼?其實我也不明白,現在飛機餐上也從塑膠刀叉開放到金屬刀叉,真要行兇,我這茶餅錐子還比刀叉鈍,不過關員忙得很,我不可能請更高級,即是更有要務在身的人,來幫我現場試試用鈍器也可以傷人。我只跟官員說,那可惜了,這東西丟箱子裏會變垃圾,抑或會送給相關機構,給有需要的人使用呢?關員笑笑,說不知道啊。
如果我是議員,有心想造福後人,會選擇做好功課後,在會議上提出質疑,如何可以安全與便民兩不耽誤。馬逢國議員不一樣,他跟記者說,他「據理力爭」之後,對方也就酌情放行,即是為自己方便而已,除非他爭完了,弄清楚了,自願守規矩不破例,不接受特殊看待,那才是真求真精神。
其實容器不得超過100 ml,而非容器內剩餘之液體,乃國際民航處規定,他只是不察覺,所以不知他有何理據跟人力爭。可悲是對不明事力爭者多,對不平事抱打不平者少,私人一點點雞毛蒜皮力爭到最高層,幾多大是大非無理事,即擺出與世無爭樣。本港記者屢次遇襲,被問到內地採訪空間是否收窄,代表文化出版界的馬逢國卻說,「在過去十年,香港記者在內地採訪的空間越嚟越大,接觸到的地方也越來越闊」,那麼,過自己關口未能出境隨俗,記者採訪要入鄉隨俗,那些所謂規條,又有幾合理呢?要不要據理力爭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