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個唔讀書,大個做阿叻 - 畢明

細個唔讀書,大個做阿叻 - 畢明

香港毒熱,害蟲很多。
多鬱悶,這個城市,已養不出幾個有格調的壞人,祇有張牙舞爪的曱甴、烏蠅和叻人。
不爭氣地,還是忍不住要招呼一下荷蘭叻。雖然明知"don't make stupid people famous",或 don't let stupid insects bug you,看過《視點31》因土地供應問題,討論粉嶺高爾夫球場去留,見阿叻把與陳淑莊的辯論,劣化成小學雞式搶罵,「維園阿叻」一味聲大不饒人,節目頃刻變成了「怒視點31」,犯眾憎不費吹灰,是異能,正常人,辦不到。
其實「阿叻」這個名字,已經可怕到不行,像一個樓盤,叫自己做君臨天下,正常人,怎可能?我打了兩個冷震。
今時今日,世上最歹毒的詛咒,應該是「細時唔讀書,大個做阿叻」。小時候,在街上見到乞兒,很多父母會說「唔俾心機讀書,你第日就好似佢咁樣㗎喇」,驚驚,恐嚇又警惕。如今時代進步,見到乞兒,會懂得想想或許人家有過你不知道的苦,同理心和文明進步了,be kinder than necessary。但荷蘭叻這類異人已成功取乞兒而代之,成教科書材料,嚴重警惕世人,千萬別讓小朋友或自己,變成最厭惡、最無趣又可憐的人。
不是很可憐嗎?韓寒當年寫「三個無趣的中國中年男人」──余秋雨、陳凱歌和陳逸飛,說「這三個人不僅長的是同一種臉,而且名字都特有文化,秋雨、凱歌、逸飛」,「坦率地說我不喜歡這三個人,他們身上有太多中國中年男人的無趣、不坦誠、精明狡猾,缺乏想像力和沒有幽默感。」很超現實地,何君妖、陳阿叻和蔣厲暈之類,在我腦海中都是一個樣的,不是蟲樣,是同樣「無趣、不坦誠、精明狡猾,缺乏想像力和沒有幽默感」,很可憐。
樣子不好看,不能歧視,人品不好,還要人盡皆知,廣泛獻世,不是很可憐嗎?以為不道德就比人高級,跋扈自恣就比人有腦,強詞奪理就比人善辯,是很低級的爛。有三個字很適合形容像他樣子的人:偽、猥、痿。#不解釋。
但我認錯,起初,我對維園阿叻是充滿鄙視的,後來,我發覺,不應憤怒,應該用些幽默感,恥笑其不堪。佢要醜,還醜得無地自容,應該「我真係恭喜你呀」,一個人用一生向別人吐口水,靠往自己或別人身上塗屎來出位,是很悲哀的。我呼籲大家可憐他,別怪他。
可憐這種低級的歹角,永遠不會達遺臭萬年的高度。告訴你一個親身經歷,林瑞麟林公公,大家記得嗎?前不久在銅鑼灣,禮頓中心附近他迎面而來,我以為會對他極度鄙夷的,但事實是我對他毫無感覺,路人甲一個,他像微塵那麼不足道。荷蘭叻這等水平,遲一些,也不過是一個過時的嘍囉,沒有人在意。
原來,我又錯了。原來可憐、同情他,還不夠。我終於原諒了他,不因他悲哀、低級、不足道,因為他可能有病。
英國《獨立報》一篇文章,詳列了「蠢人的五大特徵」,又明白了許多。原來蠢人和聰明人最大的不同,是 1.蠢人永遠是對的那個 2.蠢人把自己的錯誤歸咎別人 3.蠢人以憤怒和攻擊性面對衝突 4.蠢人完全罔顧別人感受 5.蠢人認為自己比所有人叻。
「叻」之一字,是這類異人人生最大的點題諷刺,像矮仔一定叫高佬泉,豬扒都是BB,《視點31》上看見標準人辦。有智慧的人會承擔、找不足。愚蠢的人總認為自己很聰明,智者卻知道自己的無知,正是莎士比亞在《皆大歡喜》說"The fool doth think he is wise, but the wise man knows himself to be a fool"。
蠢是病嗎?不是,但認知障礙是。我是讀心理學的,in case荷蘭叻質疑,心理學上有一種叫達克效應(Dunning-Kruger effect),「能力欠缺的人無法認識到自身的無能,不能準確評估自身的能力」,於是處處認叻。"It is the cognitive bias that makes less competent people overestimate their own skills while underestimating the competence of others"(Tanya,辛苦晒),因Dunning及Kruger兩位Cornell大學的心理學家命名,他們指出,一個人無能,是無法知道自己無能的,是認知上的缺陷。
所以,大家原諒阿叻吧(現在每寫「阿叻」,即覺得某人特蠢,很好笑)。不因為王爾德說 "Always forgive your enemies; nothing annoys them so much"。是原諒那些比自己不幸的人吧,腦殘是一種嚴重的惡疾,已經是報應,而且他好像已放棄治療。
就當是城頭掛的一個生滿蛆蟲的豬頭,提醒大家注意衛生,或者交通意外後炒到扭曲潰爛的殘車,用來警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