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成景點 內地網教偷拍攻略

高院成景點 內地網教偷拍攻略

【本報訊】屢有內地人到高院法庭拍照,原來有內地旅遊網站刊登不少同胞遊記,推介高等法院為旅遊好去處。多篇遊記公然張貼多張偷拍法庭的照片,展示證人、與訟雙方甚至法官樣貌。到法院「參觀」的同胞在遊記中誤稱開庭後才不可拍照,但亦有「心水清」同胞知道法院嚴禁拍照,直認偷拍,又叫其他人偷拍時小心不要被揭發,否則其他人便不可再偷拍。
記者於內地旅遊網站「十六番旅行社區」搜尋「高等法院」,輕易搜到多達10篇圖文並茂的「高院旅遊攻略」。不少網民看罷遊記後,均留言表示要到高院遊覽,形容是特別的體驗。有網民坦言試過在庭內偷拍險被法官發現,「被逮到了可是要檢控我藐視法庭的罪名」。另有網民留言勸其他人不要到高院參觀,指法院非普通地方,「我有朋友說會因做錯了少少行為,被告藐視法庭的」,有人立即回覆:「只要你遵照規定,怎麼會告你藐視法庭?」
其中網民「aimy0000」撰寫了一篇名為「橋底辣蟹、高等法院聆聽、海怡工貿實用攻略!」遊記,誤稱開庭前可以在法庭內拍照:「法官進來開始審案一定不可以照相和錄音,在沒開庭前如果你稍微低調點照幾張目前沒有被禁止!但是不要拿着相機大拍特拍的!」

內地不少旅遊網站刊登到香港法院旅遊的攻略。互聯網

稱法院職員推薦聽審

他更教導其他網民,只要到高院地下詢問處向職員表明參觀來意,對方便會友善地「推薦」適合聽審的聆訊,如當日職員便用紙條寫下「強姦」及「運毒」兩宗刑事審訊。遊記附有6張偷拍法官及大律師等人容貌的相片,他直認隔着門口的玻璃窗偷拍,更「提醒」大家,「為了後面番友也能有這福利,有興趣去的一定要低調啊!不然以後禁止了就糟了!」
網民「另一個酒窩呢」在網上發佈名為「我のHK法院旁聽記」,建議網民參觀前可先瀏覽司法機構網站,以便查閱法院審訊時間,又「溫馨提示」其他網民「開庭後是不能拍照攝像的,會有電波干擾到法庭內的錄音」。惟實情是開庭前後,法院範圍均不能拍照。
遊記當中附有5張照片,其中更拍到軍裝警員在證人室等候情況。他選了強姦及謀殺案件旁聽,卻大呻現實不似預期,法庭實況十分無聊,但他認為這是「不一樣的香港遊」,「因為我見到了真正的法律自由」。
■記者蘇曉欣、楊家樂

內地網民稱獲職員推薦聽審,強姦及運毒兩宗審訊旁有打上星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