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版報導:製片汪子琦與富婆Laura,於2011年在紐約結婚,同性婚姻夫婦,於2013年歐遊時,遭同屬強國女同志藝員馬賽介入暗交,馬艷舞色誘汪之片段公開……
格言「Cash is King」的富婆,家族坐擁私人飛機遊艇豪宅,她本人投資有道──可是在「男伴」方面的投資不那麼有眼光。被背叛,她怒不可遏,決定分手,汪力求復合,她又為情自殺不遂,拖拖拉拉藕斷絲連,打本拍戲又送房子養病,誰知汪竟四出媾女,富婆終死心離婚。汪稱次次落淚滴濕化墨無法簽紙,其實貪求交換條件(贍養費)港幣2.4億元……
這樣的新聞有什麼價值?無聊又噁心!但,它不該撥入娛樂版,應放上勵志版,讓世人得到啟發:──
(一)行走江湖不必自知之明,也食到大茶飯。雖非玉樹臨風潘安再世,最緊要「努力」,將勤補拙。
(二)搵錢理直氣壯。富婆鄙夷:「憑什麼要分身家?」便得強調:「我的要求合情合理!」除非有通姦證據,貪字變貧再算。
(三)一旦落空,好好讀書進修(廖碧兒與汪有共同志向)。
(四)一毫子都唔俾佢?學精了。大把錢,讓美男子小鮮肉賺,各得其樂。做善事又可積德。
(五)大把錢,執好自己也改變偏見,誰說富婆就是名貴包裝紙內的大媽?追求一點氣質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