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marketing,有時都會提心吊膽, 怕講錯話,做錯事,帶來誤導,被人投訴。話說有次籌備一個早餐營養麥片廣告,故事其中一幕講述一個小孩吃了滿口鮮甜水果粒混在一起的麥片,百般好味衝擊味蕾,「濁親」繼而咳了一下,利用電腦特技把那些新鮮水果粒由小孩口中飛爆出來的一個畫面。大家可以想像,那只不過是一個誇張一點的廣告處理手法來凸顯那豐富水果口味。然而,就是這一下,在會議當中換來了激烈的討論,產品經理談到他們的產品的安全性,食到濁親當然要避免,食到小孩咳更是千刀萬剮的死罪,試問媽咪又點會放心買那個產品給小朋友吃呢?
又有一次,創意團隊建議一個位於香港的著名旅遊景點創作一首主題曲,同時吸引內地及本港的遊客參與其中。第一時間,大家在會上討論的,不是那首歌的內容或交由誰唱,而是那首歌的語言,到底該用廣東話還是普通話。有說廣東話,有說普通話,亦有說做兩個版本云云。最後結論,大家與其順得哥情失嫂意,不如放棄用唱歌這個方法就最安全不過。
嘉士伯從1973年沿用一句口號:「probably the best beer in the world」(可能係世界上最好既啤酒)。沒有明確說出它就是最好,但隱晦地代表那就是最好,既留一線亦有想像空間。不然,一定會被挑戰,點解你是最好,有何數據支持?到近年,聽說是由於嘉士伯要拓展俄羅斯、遠東一帶市場,而那些地方的人對於這句口號的subtleness 、微妙中帶少許隱晦及幽默感,似乎不太欣賞,「可能係」就即係唔係啦……
放眼今天的廣告宣傳,話說出來,通常都連帶一大堆T&C(條款及細則),但只起了法律保障的效用,有些敏感的行為及說話,一不留神,往往都會惹來關公災難。總而言之,今時今日,要不滿,要投訴,有何不可?不是嗎,我時常告訴自己,你打開門做生意,收到投訴,就當有人袋錢入你袋啦。做得呢行,面向大眾,動輒得咎,應該預咗。但有沒有足夠的敏感度和common sense去避開和不踩界,那就真的見仁見智。
文迪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