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尾注】輕率抗議事件反映一言堂政策(黃楨淘)

【起尾注】輕率抗議事件
反映一言堂政策(黃楨淘)

一位冠軍教練,未必等於他是一個好球員,因為他強項可能是培訓新世代或者戰術運用調兵遣將,帶領球隊爭冠,但基本球技必定有;正如一位練馬師,他未必是一位出眾騎師,但基本策騎技巧有一定認知,不過訓練馬匹或部署才是強項,當然騎得又騎得說服力更大。

正如馬迷朋友經常會問到評馬人懂得騎馬嗎?換個角度去睇,競賽小組成員中有幾多位懂得騎馬,可以策騎馬匹快跑(Gallop)?感受過賽事之間電光火石的激烈感?

再多問一題,「輕率」兩字解作什麼?小組可能會以規例解釋:「賽事規例第121條,輕率提出抗議乃屬違例行為,假如董事認為一項抗議乃屬輕率提出,則可判處向抗議者罰款。」

從文字理解,即是一項主觀的罰則,未見官先打八十大板,莫非每位騎師都要有十成把握,才可以提出抗議?他們連維護自己策騎馬匹的利益理據都沒有?每次先打八十大板後,還有其他騎師敢再提出抗議嗎?

值得一提,剛戰小組於尾場進一步告誡見習騎師黃俊,倘若他是經驗較豐富的騎師,小組將會就他輕率提出抗議而作出處罰。

尾場第八場三班1200米,「紅星」回配潘頓晨課精神起勁,上仗只因檔位際遇不佳,早段留得較後,結果後上只得第四,但細心一看潘頓的動作,他入正直路知道馬匹取勝機會較低,末段輕鞭之下勢頭強勁,今仗應有足夠步速適合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