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違基本法能否參選區會「心中有數」

林鄭:違基本法能否參選區會「心中有數」

【本報訊】近日盛傳港府擬就明年區議會換屆落閘,仿效前年立法會選舉做法,要求參選人簽署確認書。特首林鄭月娥首度回應稱,區議會作為香港政治體制的一部份,若參選人違反《基本法》、不尊重一國兩制,是否有參選資格大家「心中有數」,似認同落閘說法,而建制派亦指林鄭「執返正嚟做係應該」,但民主派批評林鄭所說的「心中有數」,「係好人治嘅講法」。
早前《星島日報》報道,凡主張港獨、自決人士極可能在明年區選「行人止步」,因港府擬照搬立法會選舉做法,要求參選人簽署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的確認書。

民主派斥說法人治

正在四川訪問的林鄭回應有關報道時,否認政府會限制不同政見人士參選,又強調區議會選舉方法是依法辦事,「同立法會選舉冇乜關係」,但林鄭隨即補充,強調區議會與立法會一樣,「都係香港政治體制嘅一部份」,又暗示若有人違反《基本法》、不尊重一國兩制,日後未必可參選,「所以有人係違反基本法、唔尊重一國兩制,當然佢能否參選呢個資格,我諗大家都心中有數」。
立法會區議會界別議員民建聯劉國勳也認為,林鄭月娥的「心中有數」論等同說要將立會、區會參選要求看齊,指即使《基本法》有關宣誓的第104條沒有包括區議員,但本港的《區議會條例》都列明,參選人須聲明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因此未來加入確認書安排,只是正本清源,亦合情合理,把以往未有做好的把關嚴格執行。
民主派區諾軒則反駁林鄭指,正因為現時區議會的本質只屬諮詢架構,讓地區人士發表意見,就算是不同國籍人士都可參選,故此要求參選區議會人士簽署確認書是「僭建規矩」。他更批評林鄭的「心中有數」論,「冇人知你心入面諗乜㗎,所以林鄭嘅說法明顯係好人治嘅講法,我亦都唔認同喺參選問題上,要用選舉主任去做篩選」。
■記者呂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