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計算公務員加薪指標時,需先扣減遞增薪額開支。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表示,公務員設有自動增薪機制,即俗稱跳point,若職級未達頂薪點,每年可增加一個薪級點,政府定出先行扣減遞增薪額開支的機制,目的是避免雙重加薪,但近年公務員出現退休潮,部門需填補新血,加上政府擴大公務員隊伍,令公務員特別是基層員工人數持續上升,故遞增薪額開支越來越高。
梁指有關機制對已達頂薪點的員工最為不公平,他們不但未能跳point,加薪時又再被扣減增薪點,猶如變相被減薪,工會近年已多番促請政府檢討現行機制,但政府至今未有任何動靜。
高級公務員協會主席黃孔樂指,有關機制沿用超過30年,80年代公務員動輒加薪逾10%,扣減約1%遞增薪額開支影響不大,但近年政府大幅增聘公務員,令遞增薪額開支不斷上升,員工被扣減的加薪額隨時佔原本加薪幅度一半,並不合理,他建議政府短期可設定每年扣減增薪額開支上限,長遠則全面檢討有關機制。
■記者盧文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