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議員許智峯因上月的搶手機事件,在上周六被警方拘捕,更罕有地迅速列出其4項涉嫌罪行——普通襲擊、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及刑事毀壞(一張點名紙)。原計劃向許智峯提出譴責動議的葉劉淑儀,考慮到警方既已展開調查而欲撤回動議,但保皇黨其他議員卻反對,明言如她撤回,就會考慮找另一位議員再提出。
保皇黨議員對許智峯窮追猛打,看來他們在調查前,便已認定他是「罪有應得」。筆者在此不打算為許智峯辯解,但就堅持社會應以同樣態度,來嚴正處理所有親共及其他人士的失當行為,以彰顯公義。
近年,再三有保皇黨議員牽涉誠信醜聞,如虛報學歷等。其中最嚴重的,就是時任立法會調查UGL事件專責委員會副主席周浩鼎,被揭發私下讓梁振英先行過目及修訂該委員會的調查文件,情況就等同法官讓被告參與其審案過程,簡直荒謬。為此,立法會雖然成立了「就譴責周浩鼎議員的議案成立的調查委員會」,但保皇黨在7個委員名額中佔了5席,擺明護「鼎」心切。
此外,「西環契仔」何君堯也是風波不絕,他除了曾公開作出涉嫌違法的「對港獨者殺無赦」言論,近日他更兩度被報章揭發涉嫌漏報利益,其中一次是其家族公司擁有粉嶺高爾夫球場鄰近逾12萬平方呎土地,但他未有申報。而去年2月立法會討論應否收回粉嶺高爾夫球場發展時,何君堯投了反對票,明顯有利益衝突之嫌。前天,他又違反《議事規則》用手機直播議會過程,更扮鬼臉、以不雅言辭來挑釁其他議員,被主席阻止時更「得戚」地反駁,其言行着實令人難以接受。
就上述議員的行為,親共人士針對許智峯的「正義感」不但消失得無影無蹤,更反過來厚顏無恥地包庇。事實上,不僅保皇黨如此,就連執法機關也是如此,常有雙重標準和選擇性執法的情況。例如6年前的僭建風波,包括梁振英在內的多位政界人士均捲入其中,可是,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的僭建個案早在2013年已審結,但同期爆出的梁振英僭建問題至今未有進展。還有本年初,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甫上任即陷入僭建風波,當時特首林鄭月娥公開呼籲公眾包容,事隔數月,政府相關部門當然繼續「包容」。總而言之,近年特區政府的處事作風,就是在位者、政府的自己人即使涉嫌有犯法的行為,非但毋須被起訴,就連調查也是不了了之,把法治精神徹底地拋諸腦後。
選擇性執法 留難民主派
香港社會向來重視法治精神的基本要求,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位者犯法亦應與庶民同罪。可是,目前擺在港人眼前的事實,竟是在法律面前,親共人士總比其他人更加平等,情況就如所有極權國家的政府,都是利用執法機關作打壓異己和權鬥的工具。如今無論是廉署與警隊,甚至律政司,均經常出現選擇性執法的現象,擺明車馬對民主派諸多留難,一旦有投訴都必定調查到底,並且每每都會以較重罪名提出起訴。然而,但凡牽涉自己人的個案,卻是盡可能地拖延處理、淡化事件,迫不得已下才會受理,就如七警案及朱經緯案等。
這些事件導致香港法治之都的形象蒙上陰影,但每當有國際組織或人士批評特區法治大不如前,特區政府只管自欺欺人地指摘外界被誤導或不了解特區的司法制度,完全拒絕正視問題。雖然目前仍未有證據顯示有法官判案時,基於政治因素而作出偏頗裁決,不過,由於中共治港者常稱特區司法應與政府合作,又在《白皮書》對法官提出政治要求,再加上執法者亦沒有公平地運用其手上的權力,因此,一旦有法官作出錯誤裁決,外界就會以為特區司法都淪陷了。例子如前陣子上訴庭就「雙學三子」衝擊公民廣場一案,大幅提高刑罰,因而招來海內外的猛烈批評,但後來終審法院推翻上訴庭判決,恢復原審判刑。無奈,國際社會對特區法治的觀感已受損了。
可見,治港者與政府才是令法治毀於一旦的元凶。
李柱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