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念昔日警察 - 高慧然

懷念昔日警察 - 高慧然

上水街巿海鮮檔檔主已經放生了尋釁滋事的中國大媽。很奇怪,內地女子公然擾亂公眾秩序,竟可以不了了之?
前幾天有段新聞,一群四川遊客在三亞的海灘燒烤,兩個當地人索取食物不果,用沙撒向四川人的食物,惹四川人不滿,兩群人打了起來。警察到場,拘捕了其中一個滋事人,並全力追捕另一個逃走的疑犯,數日後,後者在家人陪同下自首。兩個鬧事者因涉嫌擾亂公眾秩序,已從行政處分轉控刑事罪,三亞公安局成立了專案組調查此案,聲言從嚴處理。
兩相比較,特區警察連三亞公安都不如,據傳媒報道,中國大媽在上水海鮮檔鬧事,接報到場的特區警察在人證、物證齊全的情況下,居然要求檔主息事寧人。
昔日的香港警察不是這樣的。有一年我駕車外出,行駛在主路上,一輛小路出大路的私家車沒有在stop sign前停車,直衝出來撞到我的右邊車身。私家車上的兩夫婦下車指罵我,大約以為聲大夾惡就等於是對的一方。警察來到後,跟我說,因為無人受傷,可選擇私了。那對夫婦大聲叫我賠錢,理由是他們的車子比我的車子損毀更嚴重。
警察一聽,對對方司機說,「你涉嫌違反交通規則引致交通意外,現在不是對方當事人要告你,是警察決定告你。」香港警察為確保道路安全,情願花時間錄口供,上法庭作證告對方司機,最後對方司機被判不小心駕駛罪名成立。當時的香港警察真的好型!也令巿民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