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理盜2,958萬囚5年10月

經理盜2,958萬囚5年10月

【本報訊】政府電子貿易服務供應商的助理會計經理開設與公司名字相似的銀行戶口,然後將客戶支票存入假冒戶口,5年間盜去2,958萬元。僱主報警後發現經理原來是通緝犯,並在一宗盜竊案受審期間棄保潛逃。經理早前承認一項盜竊罪,昨被判監5年10個月,法庭同時下令他15年內不得接管或管理任何公司財產的資格。

官斥不能再誠實做人

高院法官判刑時指,僱主依賴有誠信的會計人員去管理資金,被告梁志源(45歲)卻利用職位犯案。被告於2002年就任一間貿易公司會計部時穿櫃桶,被判監3年半。他其後任船務公司行政總裁,又利用假文件偷取公司資金,受審期間更潛逃,其間獲本案受害人「標奧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聘請。法官指被告顯然一生都不能誠實做人。心理報告顯示被告非病態賭徒,法官指被告只是賊,將偷來的錢盡情豪賭。
案情指標奧的銀行戶口名稱為「ecTDEC」。被告成立「ECTDEC」公司戶口,由2010至2015年間將1,802張公司支票存入假冒公司戶口。他稱所盜金錢已輸清光。被告偷取船務公司款項一案,則在區院判監4年8個月,現正服刑。
案件編號:HCCC218/17
■記者歐陽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