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被告殺人後入𨋢照鏡撥頭髮

控方:被告殺人後入𨋢照鏡撥頭髮

【衣櫃藏屍案】
【本報訊】26歲港龍空姐於2013年在荃灣寓所被前男友殺死及藏屍衣櫃,控辯雙方昨結案陳詞。控方指被告殺人後表現自在,離開大廈時更對着升降機照鏡撥弄頭髮,又與好友在酒吧唱歌玩骰盅,因他早有計劃殺人。辯方則指陪審團可憎恨被告,但這不是道德法庭,不能憑感情定案,指他純粹受刺激失理性而殺人,不算謀殺。

指表現輕鬆顯示有預謀

主控官陳詞指,死者陳曼儀(Arbe)的家人及朋友形容她個性平易近人,她還是一個甜蜜的女朋友,會做手作送給愛人。被告莫俊賢(30歲)卻顛倒死者性格,指對方霸道脾氣不好。被告宣稱深愛死者,在盤問下卻難以說出死者優點。被告殺人後回家拿走十多萬元後便潛逃,對父母不辭而別;他在內地明知有被捕風險,偏偏要組織新家庭,主控官反問:「這是一個負責任的人嗎?」
主控官又指,陪審團聽了被告作供,相信清楚看到被告個性,他遇到不利的證供會稱不記得和很混亂,遇到有利的證供卻態度肯定。被告聲稱殺人時一片空白,但竟可在短時間內恢復理智,巨細無遺地將死者財物隱藏起來,離開時更在升降機內照鏡撥弄頭髮,又在案發後兩個多小時在港鐵荃灣站櫃員機排隊,表現輕鬆。數名朋友作供指被告案發後棄用八達通改用現金,約見時又問酒吧常不常被查牌,證供顯示被告有計劃殺人。
辯方反駁,被告行為粗疏,談不上有計劃行事。控方指稱他衝入死者住所殺人,但他根本不知家中有沒有人;他理應盡快逃亡,卻逗留兇案現場兩個小時,又將屍體塞進衣櫃,兇案敗露機會很大。法官下周一開始引導陪審團。
案件編號:HCCC243/17
■記者歐陽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