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通勤「海岸居」(傳媒工作者 林海) - 林海

高鐵通勤「海岸居」
(傳媒工作者 林海) - 林海

港鐵主席馬時亨日前建議香港青年可考慮在內地置業,將來可乘搭高鐵通勤回港上班,「走去廣州南買樓,就等於住在美國Connecticut,前往紐約上班一樣,個零鐘頭就返到寫字樓」,又稱這是「不錯的生活模式」。此言一出,網上自然罵聲震天。
的確,在美國跨縣甚至跨州通勤並非罕見,家住新澤西然後在紐約上班者大有人在。在如今天水圍到中環上班都要個多小時的情況下,「個零鐘頭就返到寫字樓」不算太離譜。不過馬時亨說漏了一件事,美國法律規定老闆要求員工加班,每小時就得付時薪1.5倍的加班費,因此很多老闆傾向不加班,員工通常也可以準時下班。四、五點離開辦公室,通勤一小時回到家也不過六點左右,依然有屬於自己的私人時間。反觀香港人可以七點下班已是皇恩浩蕩,加班至八、九點的大有人在,若通勤「個零鐘」回廣州南,到家已是半夜,第二天又要一早出門,根本沒有空閒,又何來「不錯的生活」?馬時亨若果真心要推廣這種他認為是「不錯的生活模式」,很應該先帶頭爭取每周40小時的標準工時立法,才能令港青們信服。
當然,時間只是問題的其中一環,車資也是另一個重要因素。根據現時公佈的高鐵票價,香港至廣州南單程盛惠260港元,也就是說,一來一回每天便要用上520元,一個月下來單是車資已經過萬。雖然坐少兩趟也不至於付得起首期,但坐少一個月確實夠港青們走一趟日本。馬時亨作為港鐵主席,理應清楚高鐵票價,他卻如此建議港青,簡直是離地離上太空。若有人付得起一個月過萬的車資,又何需到廣州南置業?即使是他口中的美國跨州通勤者,除非是高管大老闆,也沒有付如此高昂的車費吧?
說回內地置業本身,上月中,在廣東惠州稔山鎮購入「海岸居」樓盤單位的過百名港人接獲當局通知,指樓盤沒有政府簽發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交易不受法律認可,且屬於違法建築,需要立即清拆。苦主們付了錢收不到單位,人均損失30至40萬元卻申訴無門。在內地法制不健全、地方官僚腐敗瀆職盛行的情況下,馬時亨鼓勵港青在內地置業無疑是鼓勵港青「中伏」。馬主席愛吹噓港鐵在大灣區發展前景多麼美好,受到多個城市歡迎,倒不如先運用自己在內地的人脈,幫一幫這些「海岸居」苦主,才來跟港青談內地置業,好嗎?

林海
傳媒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