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教學院弘揚「孔」教 - 古德明

孔教學院弘揚「孔」教 - 古德明

中共要藉廣深港高速鐵路「一地兩檢」條例,毀《香港基本法》「全國通行法律不在香港實施」規定,於是商會工會教會等等,紛紛禮讚「一地兩檢」,而孔教學院之禮讚最為別出心裁,其詞曰:「孔子提倡禮樂射御書數六藝,其中『御』指交通。一地兩檢,對交通有利,實不與孔子異道。」他們根本不知六藝為何物。
「御」指駕駛馬車,是六藝之中最卑微者。孔子曾自謙說:「吾何執(我有什麼專長)?執御乎?執射乎?吾執御矣。」漢朝鄭玄注:「『吾執御』者,欲名六藝之卑也。」換言之,孔子自言只能精通六藝之中最卑微之藝。
對孔子來說,「禮」無疑比「御」重要得多。這可見於孔子「以禮讓為國」的主張。禮甚至可包括仁義智信,所以宋朝大儒李覯說:「曰仁,曰義,曰智,曰信,禮之別名也。」(《直講先生文集.禮論第一》)
法律應是為政者之大信。孔子曾說,為政必須「足食,足兵,民信」,其中「信」最為重要,所以寧願「去兵,去食,自古皆有死,民無信不立」。現在,香港大律師公會一再指出「一地兩檢」違反《香港基本法》,當局既不能指出「一地兩檢」於法例有據,又不能證明有其他普通法地區先例可援,是公然背信,也就是公然違禮,怎能說符合孔子之道。當然,孔教學院說的孔子,未必是孔丘。孔方兄的信徒應比孔丘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