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成績獲取錄 輟學扮畢業律政女新人 入學入職涉一條龍靠呃

假成績獲取錄 輟學扮畢業
律政女新人 入學入職涉一條龍靠呃

【本報訊】一心要成為律政新人的女子,涉大話冚大話,兩年間以假成績單及學歷證書騙取在律師樓實習機會。她先涉訛稱法律博士(JD)成績達標,成功瞞騙港大取錄她讀法學專業證書(PCLL),豈料中途輟學後,再涉向律師行謊稱已修畢PCLL,獲聘為實習律師,結果到任一星期多便東窗事發。涉靠蒙混過骨的律政女新人現已轉職財務顧問,她被控使用虛假文書等5宗罪昨提堂,將由區院審理。
記者:陸羽平 伍嘉豪

被告張家玲(29歲)面對使用虛假文書、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以欺騙手段取得金錢利益、作出虛假法定聲明、使用虛假文書的副本共5罪,犯案時間橫跨2013年8月PCLL開學前,至2015年9月她向律師會註冊實習身份。

實習逾一周遭揭發

據了解,被告在中文大學修畢JD後,有意在香港大學升讀PCLL,惟她讀JD的平均積點(GPA)僅大約2.9,未達港大要求PCLL學生成績須達3點以上的要求。結果她疑偽造中大成績表,向民政事務處監誓員訛稱成績表是真,用來報讀港大夜間兼讀制PCLL獲取錄,但沒完成課程。
被告其後再涉訛稱自己港大PCLL畢業,誘騙梁鄧蔡律師事務所僱用她,及使用虛假的PCLL畢業證書副本,在登記實習身份時欺騙香港律師會職員,到任一星期多便東窗事發。控罪的「服務」是指港大向被告教學;「金錢利益」指律師樓讓她工作賺取報酬。被告續准以200元保釋,本月17日在區院答辯。
律師林偉展指,準律師需律師會書面證明已圓滿實習足兩年,方可申請成正式律師,故實習時必先登記。律師會前會長熊運信補充指,實習律師登記及獲發見習牌照,才可探監;未獲發牌的實習律師即使獲律師行聘用,工時亦無法計算在兩年實習期的要求。
案件編號:ESCC102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