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某州,凌晨一點多鐘,一個男子走上大橋,打算跳橋自殺。橋下是雙向的高速公路,橋面距離地面14英尺(427CM)高,男子跳下去不是摔死,便是被高速駛經的車輛碾死。警察一方面接近男子勸說,另一方面封鎖橋下公路,並攔下貨櫃車司機,向他們說明情況,希望獲得司機援助。
貨櫃車司機仗義協助,十幾輛車迅速並排停在橋下,縮短了橋面與地面的距離。貨櫃車車頂距離橋面只有5、6英尺(一個成年人高度)男子若跳橋,受傷機會大減。
由凌晨一點多至四點多,警察終於勸服男子打消自殺念頭,而貨櫃車司機也一直耐心等候。巨型車隊排列橋下,這真是世上最壯觀、也最溫暖的畫面,也許橋上男子因此而對這個世界重新產生留戀之情。
同樣是警察攔車,香港警察逼巿民停車做人肉路障,引發死亡事故,事後被攔載的私家車司機更收到警察通知,有機會被告。而美國警察是向貨櫃車司機說明情況,徵得後者同意協助救人。做法不同、結果相異,境界更大不一樣。
事件中的貨櫃車司機更被網民稱為英雄。在北美洲的高速公路有通宵駕駛經驗的人會明白,晚上其他車輛較少,是穿州過省的貨櫃車司機搵真銀的時間,黃金時間用來停車救人,司機們毫無怨言。若發生在香港,必定有司機鼓譟:「大佬你跳唔跳啫?阻住晒條路!唔駛搵食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