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當差21年的高級警員晚上休班時密會毒品疑犯,會晤後遇同袍追截,被搜出身藏小量毒品「K仔」。男警被捕時宣稱「瀨屎」拒蹲下鎖手銬,又辯稱會面是線人主動要求,他現身僅屬搜集情報,整件案是素有不和的舊隊員報復,在地上拾起毒品栽贓嫁禍。男警不認罪受審後,早前被裁定藏毒罪成,昨判監8個月。裁判官痛斥他:「你係一個警察,應該去執法,唔係去犯法!」庭上披露,警員於前年開始吸毒,但聲稱已戒甩。
記者:伍嘉豪
被告潘俊東(40歲)早前被裁定一項管有危險藥物罪成,指他去年10月28日在荃灣綠楊新邨D座旁行人路上,藏有0.38克氯胺酮,還柙至昨天判刑。
庭上揭被告曾吸毒
辯方昨引述報告指被告無毒癮,報告不建議判入戒毒所,判刑選擇只剩罰款或監禁。裁判官王證瑜反問,被告在報告中承認曾有吸毒習慣,辯方始透露被告為了減壓,的確於2016年開始吸毒,但今年初已停止,毒癮已戒甩。
王官指控罪嚴重,被告身為警務人員令案件增添嚴重性,「你係一個警察,應該係去執法,唔係去犯法」,以監禁9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被告服務警隊超過20年,酌情減刑一個月,判囚8個月。
法庭早前裁決時表明,被告本身的日常職責不包括主動接觸線人,他沒有向上級報告,私自找毒品疑犯屬違反程序。至於被告稱赴會蒐證之說,王官認為不可信,因為被告無法交代所謂線人的個人資料,或會晤後從線人取得甚麼情報。
追截及拘捕被告的多名證人曾供稱,被告托詞失禁、「阿Sir我瀨濕咗條褲」、「阿Sir,我唔得呀(蹲下),我瀨咗屎」等等。
案發時被告穿着的「瀨屎」西褲最終由辯方呈堂成為證物,辯方大狀更在庭上「揚一揚」西褲,以證明聲稱搜出毒品的褲袋穿了大窿,鑰匙等物件會掉出,不可能盛載毒品。王官裁決時反駁,「瀨屎褲」其實是在案發後一年半才交出,被告的辯解有疑點。
案件編號:WKCC494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