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長在立法會上雄辯,教科書寫「中國收回香港主權」不妥當,香港從來屬於中國,所以按教育局修正的「恢復行使主權」才正確。是是是,對對對,香港一直都是中國的,不過,說「收回」又有什麼問題呢?
比如說,我有一筆錢曾經借出去給別的無賴,後來無賴歸還,我說「收回」這筆舊債,不表示這筆錢不屬於我,怎麼一定要說「我恢復行使這筆錢的使用權」呢?兩個說法本來並行不悖,都沒有錯,於面子無損,跟歷史真相無關,也不必引用當年鄧小平說過「收回」去證明。
至於「香港在中國南方」要變成「在中國境內南方」才夠清晰無誤,亦跟史實沾不上邊,會影響的是語文,怕教壞細路,以後說「深圳在廣東省南方」,要畫蛇添足,非得要加「廣東省境內」才不會被誤解。不過會誤解的人有兩種,一種是毫無基本常識,境外境內不註明,就會以為深圳不屬於廣東;另一種是心裏有鬼,似封建時代大臣寫奏摺,一個用字,不如上意,便惹來皇帝殺頭之禍。
修正教科書事件,教育局完全是多此一舉,怎麼看都似小學雞鬥嘴,怎麼想都只是局內官員自把自為,揣摩中央愛惡,保自己仕途平安。在此提醒自保或是爭寵官員,別口口聲聲「中國」行使香港主權,我國敏感字繁多而無常,大概十年前我國有個節目,有個海歸派嘉賓,很誠懇表示眼看中國有很大發展空間,歸來是要貢獻中國。就在這一刻,主持人臉色鐵青,嚴厲責備海歸怎麼滿口「中國中國」,你是外國人,在談論別國?海歸嚇得一愣一愣,弱弱地反問該怎麼說,主持人訓示,要說「我國」「祖國」,最自然就是說「我們」。楊局長要不要幫忙辯解,「我們很強大」會誤解為「我們幾個人很強大」,強大到對我國構成威脅?
這只是主持人各人說法,不代表國家?我國外交部發言人也經常中國前中國後,說「中國一定奉陪」?但港官須知,我國情特色,除非你是大官,否則,不問對錯不用搞清事實,說了什麼都有一大堆人湊熱鬧,拿你來開刀。問題從來不在說法,在於你是否有權有勢。港官尚在鸚鵡學舌階段,要自保還是少說話當幫忙,執行過當也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