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合約肯簽嗎? - 李碧華

這樣的合約肯簽嗎? - 李碧華

有一回製片人和導演談論選角,問我意見。
「想用×××,不過好麻煩。」
「×××戲好,我也喜歡他,角色改一改型更突出。」
以為「麻煩」是演員紅了,囂張跋扈人緣差,但為了票房也沒多少選擇。即使片酬高,但商業社會,富者愈富。
「不是片酬,也不是男盜女娼黃加黑──他大麻抽得兇!」
哦,原來「人無近憂,必有遠慮」,不知他什麼時候出事!涉嫖涉毒就完了。紅如柯震東、父蔭強如房祖名,2014年因大麻一蹶不振,已拍好的電影大量刪剪或換人重拍,否則放映無期,血本無歸。
像高雲翔涉性侵,《巴清傳奇》投資5億元無法上檔,近傳解決方法是砍掉男一高雲翔狂加男二郭品超的戲拚重生;或另找人頂替男二補拍;或郭品超一人分飾兩角……均屬重創,支離破碎,死馬當活馬醫。但高有7部作品還未見天日呢。
演員拍戲時OK,忽然有一天就出事了,牽累所有人,冤不冤?「連坐法」太嚴峻,投資方也無辜,簽約時必須加上很辣的道德條款,所有個人「劣跡」之後果,要承擔賠償。
你大麻抽得兇?沒被揭發就是男神天王影帝大腕,否則得付出「老鼠屎」的高昂代價──這樣的合約有人肯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