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司長張建宗日前在網誌提到,政府鼓勵50至64歲年長人士及65至74歲的「少老」重投就業市場,政府會在政策上配合。基於本港年長者的勞動人口參與率過去10年顯著上升,65歲或以上勞動人口參與率由2007年的5.3%上升至2017年的11%,65至74歲增幅更明顯,由8.3%升至17.7%。但香港長者勞動人口參與率仍遠低於部份亞洲國家,日本、新加坡及韓國分別為22.7%、26.8%及31.5%。所以,「少老就業」也要跟鄰近國家看齊。
被迫就業不是選擇
工作是讓人學習,讓人融入社會,因此支持給予長者多一個選擇,本無不可。但前提是長者不是在貧窮、無法生活的情況下「被迫選擇」就業以維持生計;也不是因為「自食其力」這種工作倫理(Work Ethics)下要做到死的那一天。反之,應先為長者做好基本生活保障及就業保障,才能讓長者有真正的選擇。
香港的勞動人口參與率一直較其他國家低,最近是61.3%,低於韓國的68.7%、日本的76.9%。當中的原因很多,例如政府對家庭照顧的投入嚴重不足,不少婦女或退休人士因需要照顧家中幼童、殘疾等成員而未能就業。此外,根據瑞銀報告分析全球71個城市,香港人每日的工作時數冠絕全球,有薪年假平均只有17天;高工時、假期少,亦令不少需要分擔家庭責任的人士對就業卻步。
據政府公佈,2016年香港共有47.8萬65歲或以上貧窮長者,政府介入後仍有33.7萬貧窮長者,長者貧窮率達31.6%。在缺乏退休保障的情況下,超過三成長者活在貧窮之中。若長者是因此而「被迫選擇」就業或「自食其力」,這是不能接受,亦不合乎人道。
看看立法會研究資料,就會發現香港65歲或以上的長者就業特色是工資較一般受僱工人為低,工時亦較長。這說明長者或因年齡而受不公平的對待。退一萬步說,政府在鼓勵長者就業時必須先保障長者,例如縮短工時,以配合長者的體力需要,減輕長者就業的負擔。而那些成功就業的長者,學歷一般較高,但他們都多從事較低技術的工作,可見市場根本沒有提供不同工種,可供長者選擇。更何況那些較低學歷的長者呢!
張司長現在提出的所謂「鼓勵僱主聘用年長人士」的措施,勞工處以「優化中年就業計劃」之名,向聘請年滿60歲、離開職場或失業的年長人士,為他們提供在職培訓的僱主發放每月4,000元在職培訓津貼,為期半年至一年。然而,類似計劃的成效一直不彰,政府勞工處現有的「中年就業計劃」,為40歲或以上人士而設,在2016年只錄得2,978宗就業個案,當中60歲或以上的只有229宗,佔7.6%,顯示市場拒絕聘請長者,65-74歲長者就業只會難上加難。差不多可以肯定的是,部份僱主在計劃津貼用完後便解僱員工。
其實,「少老就業」和「提高長者綜援年齡,由60歲提高至65歲」是一招中的兩式。這也是一個「鼓勵」長者就業的最差示範。當中所表明的就是削減長者的基本生活保障,來逼長者就業,不依靠福利去從事低薪、體力化、工時長的低技術工作。問題是,基本生活保障是人的基本生活權利,透過剝削長者權利來逼長者就業,向弱勢社群開刀,是一個不仁政府的不仁做法,我們斷不能接受。
邵家臻
立法會社會福利界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