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城大學者 內地生守行為

恐嚇城大學者 內地生守行為

【本報訊】浸會大學4年級內地生的好友自殺身亡,獲悉城大助理教授對好友發表涼薄言論後,到課室找對方,稱給他3個選擇,包括打傷他,或將他的言論轉告記者,「講過嘅嘢全香港嘅人都會知晒」,令他失去工作及退休金,更指認識教授的家人,令他「除晒全身嘅衫褲跪喺城大門口半個鐘頭」。男生昨承認恐嚇罪,獲准守行為了事。

稱為自殺亡友犯案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馮瑞光(21歲)已退學,兼職補習教師為生,處理本案後會返回北京生活。自殺死者是被告念幼稚園認識的好友,他指教授發表不當言論,他一時衝動才犯案,深感後悔,幸沒人受傷,望判罰款。
裁判官指本應判被告入獄,但考慮案件背景及被告的精神科報告,決定判他有條件釋放,准他自簽2,000元,守行為18個月。
助理教授X並不認識被告,被告亦非X學生。
X於去年10月19日進入城大楊建文學術樓其中一個課室上堂,發現被告坐在講席上,X要求被告離開不果後通知保安報警。被告斥責X就自殺事件發表不當言論,其間恐嚇X。
案件編號:WKCC270/18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