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遭兒子鎚擊 官勸勿再縱容

婦遭兒子鎚擊 官勸勿再縱容

【本報訊】機械技工喪父後,不滿五旬母親遲遲未有處理承辦遺產事宜,凌晨時分與母親爭執期間隨手拾起鎚仔,襲擊母親手及背部,令母親手肘腫痛。技工早前承認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原定昨早判刑,惟感化官報告顯示技工未有反省,更披露他有襲擊父母前科,更變本加厲,裁判官決定再索取進一步報告,並勸被告母親不要再縱容兒子。

被告:怒容滿面惹誤會

被告戴譽威(27歲,圖)過往有3項涉及暴力的案底。他昨在庭上自言經常怒容滿面,引致母親驚慌,亦令街坊以為他打母親。惟裁判官質疑其說法全是藉口,直指感化官報告說他起初襲擊父,及後襲擊母,日益嚴重,最終令家人要報警。
裁判官又指,被告的不自控暴力行為會由屋內延至屋外,對社會大眾均非好事,勸事主別再縱容兒子。對事主擔心若兒子被扣押,家中收入會減少,裁判官認為她或過慮。
被告聞言向母親及社會大眾道歉,自知情緒有問題,已打算申請居屋後離家,減少與母接觸,但會繼續供養她。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月7日,再替被告取心理、精神等報告判刑,被告續還柙。被告承認於今年1月22日在李鄭屋邨家中襲擊母親梁麗燕(53歲)。
案件編號:WKCC418/18
■記者陸羽平、楊家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