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人妻12萬禮金 分析師勝訴 官斥女方城府深 嫌收過禮物價值低

追人妻12萬禮金 分析師勝訴 
官斥女方城府深 嫌收過禮物價值低

【本報訊】中年商業分析師稱愛上人妻,10年前他拒以20萬元加一層樓作結婚禮金,在女方再婚後他求復合,但女方收12萬禮金後失蹤。分析師興訟追討,人妻辯稱款項並非禮金,原告乃因其他事向她補償。區院法官昨裁定男方勝訴,形容女方城府深,記得男方送過的禮物價值並嫌少,不信她沒察覺款項是禮金,並認為她不重視婚姻盟誓,即使已經再婚亦可能與男方復合。
記者:勞東來

原告徐志明稱約於2008年,準備離婚的他與被告彭秀玲相戀,彭提出可改嫁他,條件是徐付20萬元禮金及在深圳置業。2012年二人分手,翌年7月彭再婚後,徐要求彭重新兌現結婚協議。彭承認收了12萬元,但否認有結婚協議,她指徐出於4個原因付錢贖罪:徐有感虛耗她的青春、她受了徐的女兒的氣、徐承諾供養她但食言,以及徐令她宮外懷孕。

原告被告證供均不可靠

暫委法官周敏慧指徐證供不算可靠,例如他辯稱性功能有障礙,無法令彭宮外孕,但沒有醫生證明。然而彭是極不可靠,法官指徐要求復合時,用短訊稱要兌現「我們的承諾」,明言支付禮金,邀請彭做大屋主人,彭以「好」或微笑符號回應,顯然明白結婚協議。彭辯稱因忙碌故敷衍徐,沒細看短訊,法官指不合理。
2013年8月徐請彭上門陪他兩晚,彭回應「多謝你嘅體貼」,但終沒上門。彭辯稱當時覺徐瘋狂,開始迴避,但法官指其反應匪夷所思,已婚的她大可直斥徐不當。8月中彭向徐發短訊:「你自願畀,錢已使晒,冇得還,跟你幾年乜都冇,以後都唔會見面。」法官認為彭無法再假裝會兌現結婚承諾,便露出真實臉孔。
法官指彭清楚記得徐送過的3份名牌禮物,不滿送禮次數少和價值不高,反映其城府相當深,肯定察覺款項是禮金。辯方指彭剛新婚,不可能兌現舊日協議,法官反駁指彭和徐最初相戀也各有配偶,而彭與前夫的12年婚姻後期已有名無實,可證彭不重視婚姻至死不渝的盟誓。
案件編號:DCCJ31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