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黃好暴力的婚禮 - 馮睎乾

好黃好暴力的婚禮 - 馮睎乾

在中國結婚很容易──很容易無命。近日看到一段短片,不知大陸哪兒,一群村民興高采烈向花轎投擲炮竹,煙烘烘,鬧嚷嚷,真替新娘子捏一把汗。好端端的婚禮,為什麼要弄得《雷霆救兵》一樣呢?村民都說是「習俗」,但追問下去,沒有人說得出是什麼習俗。我猜,那大概是上古「搶婚」在民族潛意識中留下的痕跡。
涉及搶婚的文獻,在中國最早是《易經》。〈屯卦〉爻辭:「屯如邅如,乘馬班如,匪寇婚媾。」意思是:大群人馬在路上徘徊,他們不是盜賊,是來娶親的。這兒沒直接描述搶婚,但在《易經》作者眼中,婚禮顯然跟劫掠很相似。「婚姻」的「婚」字,你大概沒想過,也可能保留了搶婚的印記。「婚」字取黃昏之義,鄭玄《三禮目錄》說:「士娶妻之禮,以昏為期,因而名焉。必以昏者,陽往而陰來,日入三商為昏。」原來古人嫁娶,不在日間,而在夜晚,鄭玄解釋是因為「陽往而陰來」,表示新郎往女家迎親(陽往),接新娘回來(陰來),意義上夜晚較合適。現代人嫁娶尚紅,古人則愛黑,穿黑衣,「乘墨車」,夜裏迎親,還有人持蠟燭在馬前做嚮導(見《儀禮.士昏禮》),場面有點詭異。但古人為什麼要在黑暗中車服俱黑地迎親呢?真的為了配合「陽往而陰來」的意義嗎?清末張亮采《中國風俗史》提出一個假說,認為《士昏禮》描述的儀式,有上古搶婚的遺義:「其摽掠必以昏夜,所以乘婦家之不備。」劫掠該摸黑進行,雖屬臆測,亦未嘗無理。
至於鬧婚的荒唐程度,現代人和古人不相伯仲。據唐人段成式《酉陽雜俎》,北朝婚禮,夫家率領十數至百餘人到女家門前,不斷催促新婦出來上車,頗為粗暴,但到女婿「拜閣日」(即婚後回婦家的日子),男人就大難臨頭了,因為「婦家親賓婦女畢集,各以杖打婿為戲樂,至有大委頓者」。為什麼要杖打女婿呢?段成式沒解釋,我懷疑,那本來是象徵「女家對搶親的報復」──當然北朝人也未必知道習俗原意,就像今天大陸村民一樣。
在北朝娶老婆,風險真的很高。《酉陽雜俎》又記:那時候玩新郎,會預備一個櫃,當作監獄,鬧婚的賓客會把新郎關在裏頭;若他不幸窒息死了,按照刑法,惡作劇者會從輕發落,只判以「鬼薪」之刑,即為宗廟砍柴、為官府做雜工等,類似今天的社會服務令。
新中國的婚禮,常有賓客乘機非禮新娘或伴娘,考之中國古籍,無明文記載,較接近的是晉代《抱朴子》所謂「戲婦之法」,賓客會問新娘子一些尷尬問題,令她出醜,較粗暴的玩法則是「或蹙以楚撻,或繫腳倒懸」,還未至於非禮。意外的是,我反而在西方古書讀到以下的奇異風俗。古羅馬地理學家梅拉(Pomponius Mela)《地誌》(De Chorographia)說,非洲部族奧基拉有條慣例,在新婚夜,任何帶備禮物的客人,皆可污辱新娘子,「以睡得最多男人為最大榮譽」(plurimis concubuisse maximum decus),但過了新婚夜,女人必須守身如玉。埃里亞努斯(Claudius Aelianus)在《雜聞》(Varia Historia)提及呂底亞習俗,女人婚前須做妓女(Ludois en ethos pro tou sunoikein tas gunaikas andrasin hetairein),但婚後若行差踏錯,則不能被原諒。我一直奇怪:難道老公不怕孩子是人家的嗎?古書沒解釋為什麼有這種習俗,但看看今天大陸人鬧新房,我想通了:可能根本不是什麼習俗,只是發自獸性的風化案,古代以訛傳訛,作家不明內情,就當成習俗也說不定。表面上人類進步了,但內心的慾望,可能永遠走不出蠻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