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向來都係反映民意嘅地方,之不過當立法會裏面嘅人有意見又可以點表達呢?話說立法會最近諮詢緊員工延長退休年齡問題,但係就令到一大班喺立法會服務咗好耐嘅老臣子覺得受到不平等對待,不禁要問誰還未發聲呢?
政府𠵱家研究緊畀2000年6月1日之後入職,即係所謂新制嘅公務員,可以選擇性延長退休年齡5年,即係到65歲先至退休,原因係方便各部門處理好人力需求嘅問題。就咁聽都好正常吖,今時今日60歲真係唔係好大年紀,好多人都有心有力,可以繼續服務社會。
唔少制度都跟隨政府嘅立法會,於是秘書處都諗緊仿效,即係畀新制嘅員工延長退休年齡。但舊制嘅員工又點呢?據聞秘書處無提,言下之意即係無得延長退休年齡啦。
逾百人或聯署發聲
嗱嗱嗱,問題就出嚟嘞!舊制嘅政府公務員有長俸嘅,就算冇得延長退休年齡,都可以咬長糧嘆世界,但舊制立法會員工就唔同,全部都係行合約制,完約只得約滿酬金,萬一有經濟負擔嘅分分鐘要為兩餐再搵工。八方聽聞秘書處內嘅舊制員工有成百幾人咁多,高中低層員工都有,唔少人都有意見,仲諗緊聯署畀秘書處反對。所以話呢,能醫好多時都不自醫,唔知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嘅議員,會唔會念在班秘書處職員幫咗佢哋咁多年手,先至決定係咪一定要跟足政府做法呢?
李八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