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這幾年打開雜誌報紙,多了不少追悼逝者的文字,也許以前也不免,但不認識、不相干的人不夠吸引讀者追着看;說這類文章多了,也並非最近才死得人多,而是那些走進歷史的人和我們屬於同一時代、年歲也相差無幾,一點也不遙遠。
有些敍述中的事與人和印象並不吻合,甚至有時十萬八千里的分差,同一個人或同一件事,分別之大,也許是執筆者的認知和你的大異,人死如燈滅,一盞燈不再亮了,曾經照前照後、照近照遠或前後遠近都照不着也就那樣了;任人評說,任人謳歌或任人恥笑,終於長眠天上地下的再也聽不到了、無從辯說了。所謂蓋棺論定,是指一個人的舞台幕落後,再精彩的戲也就告一段落,沒有幕再啟,沒有謝幕,告一段落即是終場,是沒戲唱了。
站上舞台的主角,戲好戲壞,不是自己說了算,半票觀眾也一樣有發言權,每一落幕後,也許人們只挑好聽的來記得,曾經被看不起的半票觀眾,有時也派上用場,會看戲的看些什麼?不會看戲的又看些什麼?好端端的一齣齣戲,有時成了鬧劇喜劇,也是半點不由人,然後最終就是灰飛煙滅。
知名度較高的,後世的評說更是陸續有來,且別管毀譽參半,或名滿天下謗亦隨之,這樣的風光熱鬧,某些現象吻合了詩人、名人、學者、科學家、小說家、才子,生前需要在粉絲群的喧嘩聲中取暖的特性。千秋萬歲名,寂寞身後事,熱鬧過後也許是永遠的沉寂,也許還有一波一浪的餘波蕩漾,千載以下,莫不如是,有些生前自許的預言成空也是無可奈何不由死者掌控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