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灣工廈「石棺藏屍案」發生在前年3月,案件高院審訊中,不作評論。
只據報導,三名被告28歲、23歲、25歲,控罪指前年謀殺28歲男子,殺人三部曲是試哥羅芳迷暈、注射酒精因仍有呼吸故加重劑量、水泥藏屍。而頂證各人罪行的是曾一起着草逃到台灣的女子小草。
據說首被告欠死者500萬元;首被告又指死者欠他錢,殺之可得3,000萬。行兇目的詭異,他們自稱跨國犯罪組織「THERE」成員,殺人後有2,000萬美元獎金……三人一同構思殺人,之後商議處理屍體,例如放血斬件塞入沙發、塞入雪櫃或大櫃、用水泥遮蓋扔入大海……最後因「石屎棺材」太重,電梯超載,惟有抹乾沿途血水將之推回單位,屍體被封又扯不出,只好棄屍潛逃。警方在超過兩星期後才發現屍體,如嬰兒般蜷曲,開始腐爛分解,四肢與身體分離……光是「白描」已很恐怖。
人命關天,但過程透着荒謬和兒戲,這些全是廿多歲年輕人,何以動輒與數百萬以至數千萬扯上關係?殺人後,次被告仍有興致,翌晨6時許飛新加坡參加跳舞比賽,二人則留下繼續買水泥藏屍。
近年邪惡又冷血的命案愈來愈多,父母愛人照殺,香港已變妖城鬼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