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周主題:外借制度應要取消?】
球員外借條例的存在不單止有利於球員爭取上陣機會,同時亦有助於經濟能力較低的球會爭取好成績。雖然我們無法預料假如國際足協將來禁止球員外借的話,是否能夠杜絕大球會濫用牟利,但肯定會讓大球會與小球會之間的實力差距進一步拉遠。
近年有不少小球會靠外借球員提升成績的例子,就好像馬德里體育會2011年賣走迪基亞後,隨即向車路士借入當時只有18歲的泰拔高圖爾斯(圖),這位小將隨即取代了正選門將沙治奧阿辛祖的位置,並且在2013年協助馬體會殺入歐聯決賽。
另一個例子就是與高圖爾斯同期加盟車路士的盧卡古,這位比利時射手效力車路士期間先後被外借到西布朗和愛華頓,兩季分別為兩支球隊取得英超第八和第五位,而他個人兩季都成為球隊的首席射手,是一個非常成功的外借實例。
由此可見,外借條例有助於小球會以一個低廉的方式應付陣容上的燃眉之急,亦有助大球會培育年青球員,更重要的是讓球員獲得合理的上陣機會免於「懷才不遇」,是一個三贏的方案。
即使退一萬步來說,禁止球會外惜球員是否就能有效制止大球會大量簽入年青球員呢?抑或只是讓更多有才華的明日之星在大球會鬱鬱不得志?
文:薰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