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案中受害女童X的雙親早前接警方通知,建議以簽保守行為處理本案,他們考慮女被告亦有子女,擔心她一旦入獄,孩子沒母親照顧,故同意警方安排。但曾為他們提供協議的議員張超雄卻對控方決定感失望和憤怒,批評律政司和警方失職,沒權衡公眾利益,認為今次輕易放過被告,會對社會發出錯誤訊息。
張超雄引述X父指,警方向他作出以簽保守行為方法處理本案的建議時曾解釋,法庭未必容許拍攝的片段呈堂,會令案件贏面不大。X的父母亦考慮被告也有孩子,才同意安排。張明白X父母在事件上的顧慮和想法,但認為讓被告簽保守行為等如完全沒懲罰和影響,被告早前不認罪,反映她並無悔意,更有機會繼續在其他地方以同樣手法對待其他孩子。
他稱X雖然因患有雷特氏症,能力較弱,但她仍可感受遭虐待,可能會表現在情緒上,只是不懂以說話表達,本案既有影片拍到虐待情節,可作有力證據。張重申律政司檢控被告,不只代表家長,更代表整個社會,事件非私人糾紛,不應只徵詢當事人意見,考慮罪行嚴重性,不應隨便放棄檢控。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