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保良局轄下專為中度或嚴重弱能幼兒提供服務的曹金霖幼兒學習中心,2015年被揭發一名女護士向4歲女童餵飯時向她粗暴塞飯、推她的額頭和按壓鼻。該名女護今年被落案起訴兩項虐兒罪,早前否認控罪,控方昨同意讓她以簽保守行為了事,裁判官直言被告「好好彩」。被告獲准自簽2,000元守行為1年,散庭後她戴上口罩和帽子離開法庭。
記者:蔡少玲
被告鄒敏儀(39歲)昨同意案情後,即獲控方撤控。裁判官指被告「呢次好好彩」,案情雖幾嚴重,但屬邊緣性,法庭決定接納控方建議,容許被告簽保守行為。據知被告已離職,女童亦已轉往其他中心。
事主由學習中心照顧
案情透露,女童X案發時4歲,患有雷特氏症,認知、感觀、情緒、運動及自主能力因腦功能缺損而受影響,手部活動不良,會不斷哭泣和不懂說話。X案發時正接受保良局曹金霖幼兒學習中心的日間照顧,每逢周一至五早上9時由母親帶到中心,下午5時半前接回,被告在該中心工作,本身是註冊護士。
2015年5月某天,中心職員向X母透露,X在中心被虐待,X父遂買兼具拍攝功能的手錶,翌月25日交予該職員用來拍攝。同年7月X父取回手錶及兩隻USB,當中共有8段影片,他在立法會議員張超雄的協助下,將影像複製成光碟及報警。X於8月初被送院檢驗,當時體重18.9公斤,身高105厘米,醫生在其口腔並無發現異常,鼻沒紅斑或瘀痕,兩小腿脛骨有瘀傷,其他地方無異樣。翌日女童出院。
警方調查後於8月3日拘捕被告,警誡下她承認影片中向X餵飯的是她。片中見被告其中一次向X餵飯時,推X的前額,並用力將X吐出的食物塞回其口中,過程歷時11秒,其間被告又按壓X的前額和鼻。另一次餵飯期間,當X拒絕吞食和咳嗽時,被告仍繼續暴力塞飯進她嘴,這次歷時12秒。
案件編號:KTCC27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