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亞視前老闆邱德根孻子、遠東(036)前董事總經理兼行政總裁邱達根,2007年將公司資金轉至父親戶口買新股,6年前被控詐騙罪甩身,但餘波未了,證監昨公佈,就事件向法庭尋求對邱達根、前非執董邱達偉及財務總監呂鴻光作出取消資格令,法庭頒令的話,即三人不能再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為期最長15年。
記者:余慕恩
事緣遠東2007年將合共6,100萬元由公司戶口轉至時任主席邱德根的個人銀行賬戶,據稱是用作代表遠東認購首次公開招股的股份,購入的股份包括碧桂園(2007)、SOHO中國(410)、阿里巴巴、中國中鐵(390)等多隻新股。證監會指,邱達根未有就上述轉賬取得遠東董事會的事先批准,而涉款中的5,920萬元最後無被動用至購新股,但邱達根並無將這筆餘款及時歸還股東。
將公司資金轉至個人賬戶
另外,邱達根亦促使遠東在公司年報將6,100萬款項披露為向主席提供貸款,但實際用途是作IPO股份認購。
至於負責批核轉賬的時任財務總監呂鴻光,證監則指他未有以小心審慎和勤勉盡責的態度行事及進行批准,而且他與邱達根均未有將該筆未用款項保存在邱德根銀行賬戶內的安排,按《上市規則》要求取得股東批准及作披露。
證監會指,邱達根、邱達偉及呂在擔任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期間,曾以涉及作出虧空、不當行為或其他失當行為的方式經營或處理遠東的業務或事務,以致遠東的股東未獲提供他們可合理期望獲得的所有資料,並且對遠東的股東造成不公平損害。
證監指是次法律程序按《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4條進行,若法庭認為某人需為公司作出虧空、欺詐、不當行為負上責任,法庭可取消該人擔任任何法團董事的資格,或飭令該人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任何法團的管理,最長為期15年。
翻查資料,邱達根現並無擔任任何上市公司董事,至於胞兄邱達偉則現為遠東酒店(037)行政總裁及董事總經理,遠東酒店本月初發通告,指邱達偉收到證監透過高院向他發出撤銷資格令的呈請書,公告披露邱向董事會表示將竭誠抗辯該呈請書。
6年前脫盜竊罪
事實上,這並非邱達根首次就事件面對起訴,邱達根、呂鴻光及前高級投資經理容劍冰於2010年被捕及合共遭控15項盜竊罪及優待董事交易等罪名,三人最終於2012年脫罪,但法官明言遠東企業管治差劣,建議將事件轉交證監會,並向公司作跟進行動。事隔6年,證監會尋求取消三高層董事資格。
遠東股價於07年中約報0.7元,11年後的今日,股價最新報0.76元,表現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