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很多人說我不同意空置稅,其實我根本未發表過有關的看法。香港人很喜歡以你的身份來認定你的觀點,自以為「知道」你曾說過甚麼。
我倒是同意陳茂波司長提出空置稅的原則,因為這做法的確可以減低發展商「揸貨」(囤積樓盤,待價而沽)的空間,當樓花供應量增加至多過一手成交量的時候,樓價上升就容易被抑制甚至下調。但現在仍是低息期,發展商也普遍財雄勢大,對他們來說,樓價上升的幅度是遠高於「揸貨」的風險和成本的!空置稅理論上是可以增加發展商囤積樓盤的成本,但是,雖然我同意有關概念,但是我認為這方案知易行難,要成功我不感到有信心!
市場其實是一場博弈遊戲!更瞬息萬變,當中商人容易適應及變招,但是官家普遍都會慢一步!用另一個說法,就是官員應變速度會慢過市場和發展商。又公平一點說,縱使有具能力和有心的官員,在香港政治氛圍之下,官員很難有作為,因為官員面對太多批判了!做官「唔做嘢的風險,是比做嘢的風險細很多!」多做多錯!不應變未必有人發現,應變肯定是錯。
若從政策的角度去看,有關的空置稅如果實行應該配合對囤地者立法管制才可!向囤地的發展商施壓更直接,不過在基本法對資產的保障之下,我認為內地針對囤地的法例在香港連提出的機會恐怕也沒有呢!
汪敦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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