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勒索「罰款」案】
【本報訊】休班警長涉在港鐵指控男乘客非禮,勒索一萬元以換取「放生」對方,案件昨續審。辯方質疑男事主揑造事件,因警長不可能在大街大巷公然勒索;又指警長警告事主後已放行,反而事主在調查期間激動自摑,又糾纏說「你唔搞我,我都唔會搞你」。事主否認誣告,又謂新聞不時報道警員被投訴,故「乜都有可能發生」。
事主指思緒亂任擺佈
任職地盤安全主任的X接受盤問,他澄清沒如被告張偉基(49歲)所指,在港鐵車廂非禮黑裙女。辯方反問他既然清白,為何交出一萬元?X指當時思緒混亂,任由被告擺佈,心想「是但啦,你話乜就乜啦」,他沒考慮「罰款了事」是合法抑或非法。
辯方向X指根據其口供,被告曾說「𠵱家得我可以幫到你,就係當我捉你唔到,但冇可能㗎嘛,我又有手銬又有槍」,然而X再三請求放人,「阿sir,你當咗咁多年差,一定有辦法嘅」,被告遂說:「如果我放你走,我就做咗罪犯,係咪你出錢請律師,幫我照顧屋企人吖?」X指現在忘了部份對話內容,但他否認作供時有隱瞞。
辯方指出被告目擊X注意女士的臀部,遂截停查問,X突然自摑,被告見狀說:「你唔係諗住打自己屈我打你吓話。」被告警告X後放行,但其後欲追查X的行蹤,在太子恒生銀行外等候X,辯方並指被告沒向X要錢,更沒有收錢。X不同意辯方說法。
控罪指被告去年7月13日以恫嚇方式,不當地令事主X交出一萬元,並於同日盜竊屬X的一萬元。
案件編號:DCCC1116/17
■記者歐陽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