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男設局偷拍 女經紀上床換保單遭勒索

內地男設局偷拍 
女經紀上床換保單遭勒索

【本報訊】內地司機扮成富商,透過微信聯絡本地女保險經紀,訛稱欲投資其保險計劃,乘機邀請女經紀上深圳酒店房繼續洽談保單,又打蛇隨棍上,要求與女經紀上床。女經紀答應,殊不知司機早於房內暗角藏好一部智能手機,偷拍二人交歡過程。司機其後保費欠奉,更以片段勒索女經紀兩萬元人民幣。女經紀答應在本港見面交錢,同時報警,司機最終束手就擒。司機昨在區域法院承認兩項勒索罪,判囚16個月。

被告判囚16月

持雙程證來港的被告張文濤(27歲),昨身穿印有巨型狼頭圖畫的黑色T恤出庭應訊。辯方指被告來自福建,沒有案底,案發前任職司機,月入3,000人民幣,要供養28歲妻子及4歲兒子,生活捉襟見肘。
被告還柙期間,妻兒由家人代為照顧。他當初犯案純粹出於貪念,未有顧及嚴重後果,現已反省及感後悔,明白其行為或會破壞他人家庭幸福,願意為自己的鹵莽行為負上全責。
法官祁士偉判刑時指出,勒索罪行最高可判監14年,惟因每宗案件犯罪手法不盡相同,沒有判刑指引,一般量刑起點為三至四年。他指本案被告利用事主裸體影片作恫嚇,令事主擔心,行為卑劣,惟女事主並無實際經濟損失,加上一早報警,受威脅時間不長;而被告犯案不涉三合會或同謀,屬單獨事件,亦沒向第三者發放涉案影片,故以兩年作量刑起點,認罪後扣減至監禁16個月。
案情指被告於去年9月5日以微信聯絡32歲女保險經紀,其間扮作富商,表示對事主的保險計劃有興趣。同月8日下午3時,被告再以微信向事主表示欲投資其保險計劃;傍晚6時,事主應邀到深圳一間酒店與被告見面,洽談一小時後被告聲稱同意投資其中兩個計劃,隨即要求做愛。事主答應,卻不知被告在房內角落擺放了一部手機,拍攝二人做愛過程。完事後事主返港,並多次催促被告簽文件及交保費,但未獲回應。
9日下午2時半,被告透過微信向事主發送4段兩人的性交影片,要求事主付兩萬元人民幣,否則不但不會刪片,更會在網上發佈。
事主大驚答應。翌日被告約事主到沙田大會堂見面,事主其後報警。警員安排一個化妝袋給事主偽裝有贖金,並於現場埋伏,趁被告接下並打開袋之際將他拘捕。
案件編號:DCCC1082/17
■記者楊家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