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一個軟肋,政府都不例外。香港政府的軟肋原來是「家長投訴」四字魔咒,元朗有家長投訴其子女被含羞草割傷,漁護署馬上行動,把面積六十平方米的野生含羞草斬草除根、連根鏟除。「香港首個18禁成人嘉年華」有家長投訴教壞其子女,政府馬上向主辦單位施壓,結果展場內的畫作三點不露,連黑白畫用黑色畫筆點在胸部位置的兩個小黑點都不能見光。
接獲投訴積極處理,態度是正確的。問題是,處理投訴的人首先要有分辨合理投訴與非合理投訴的能力。小朋友被野生含羞草割傷就要鏟草,那麼如果有小朋友在海灘遇溺,政府會不會派人填海?
成人展,跟小朋友又有甚麼關係?成人展本來就禁止十八歲以下未成年人進場,就跟電影三級制一樣,家長如果投訴三級片內容露骨,教壞他們的純情小寶貝,政府又該不該出手干預?
這些投訴的家長都有同一特徵,他們希望孩子生活在一個與現實社會完全隔絕的真空世界,即使他們的孩子不能進入成人展會場,他們仍然希望孩子不知道世上有「成人」這種生物,甚至拒絕告訴孩子他們有一天也會變成「成人」。
「家長投訴」四個字既然有如此巨大威力,我倒是想知道,萬一有家長投訴他們的孩子聽到陳帆預告高鐵會甩轆之後晚晚發噩夢,政府會不會禁止高鐵通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