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羨鴛鴦不羨仙 - 高慧然

只羨鴛鴦不羨仙 - 高慧然


加拿大一對分別95歲及94歲的夫婦George和Shirley,在攜手走過73年漫長人生路之後,雙雙接受安樂死,為他們的圓滿人生劃上句號。
絕大多數留言者贊同,甚至羨慕他們擁有這樣的選擇權。也有讀者留言說任何時候都應積極活下去,甚至認為其中一個老人是陪死者。
2016年,安樂死在加拿大合法化,加拿大最高法院對實施安樂死有嚴格規限,限制病人必須是成年人,在作出決定時有醫生證明其思維及判斷清晰,病情確實到了無法治癒的程度而病人無論肉體或精神都處於無法忍受的痛苦中。以上評估須有兩位獨立醫生作出。Shirley早在2016年安樂死合法化不久之後便已被兩位醫生評估為符合安樂死條件,但George不符合。所以兩位老人一直在等,等到上個月,等到他們雙雙符合要求。在生時有人相伴到老,還可以一起攜手結束人生之旅,誰也不用承受喪失伴侶、孤獨走最後一段路的悽苦。這樣的人生,相信是無憾了。
有人認為好死不如賴活,即使在病牀上痛不欲生、尊嚴盡喪也要「積極活下去」,那是個人選擇,值得尊重。同樣地,不想忍受凌遲折磨,也是個人選擇。人類最寶貴的權利是自主權、選擇權,有選擇就有尊嚴。
應該羨慕兩個人都那麼長壽,可以一起等到安樂死合法化,更應該羨慕他們都生在加拿大。安樂死只可以在文明國家實施,絕不適宜在非文明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