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對通姦的看法,教徒應該耳熟能詳──不對,今天很多教徒只能直接聽到上帝的聲音,連十誡也說不出,所以我還是要不厭其煩引述一下聖經。據《馬可福音》,耶穌說:「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辜負他的妻子;妻子若離棄丈夫另嫁,也是犯姦淫了。」(古希臘文:hos an apoluse ten gunaika autou kai gamese allen moichatai ep' auten kai ean aute apolusasa ton andra autes gamese allon moichatai)男人離婚後另娶的那個女人,是否在未離婚的時候已搭上呢?單看字面,耶穌沒有明言,但我想應該有此含意。
關於通姦,整部新約聖經所說的大致如此,沒什麼新奇,還值得講嗎?新約記載的內容,不值得再講,但在聖經的耶穌以外,還有另一個被官方河蟹掉的「異端耶穌」,這個耶穌我覺得過癮得多。但我們怎樣認識這個不合乎教會指引的耶穌呢?不必翻牆,只須翻土。耶魯的科普特語教授林頓(Bentley Layton)說得好:「是氣候,而非教會正統,保存了早期科普特文抄本,眾多異端著作才得以重見天日。」埃及拿戈馬地(Nag Hammadi)十分乾燥,千百年前的一大批紙莎草紙抄本,因而能在上世紀四十年代,大致完好地出土。成書於公元三世紀的《腓力福音》是其中一卷,以科普特文寫成。
根據《腓力福音》,「異端耶穌」就對通姦作出以下一番妙論,凡有耳的就應當聽:「女人誕下的孩子,會肖似她所愛(me)的男人:是她的丈夫,他們就肖似丈夫;是姦夫,他們就肖似姦夫(科普特文:eshope ounoeik pe eueine mpnoeik)。」這段話很耐人尋味。據現代人對「帽事」的理解,精子如何,孩子也必如何;但按耶穌所說,孩子像誰,不取決於是誰的精子進入媽媽體內,而是取決於是誰的樣子進入媽媽心內。怎麼可能呢?
再看下去,耶穌說:「很多時候,若女人必須跟丈夫睡(nkotk),而她的心(het)卻在那個時常與她交合(koinonei)的姦夫上,那麼她生出來的孩子將肖似姦夫。」我真的忍不住笑了。不懂?笑位就在我用科普特文標出的三個字:「睡」(nkotk)、「心」(het)和「交合」(koinonei)。留意耶穌的用字,「nkotk」是埃及土話,一般解為「睡」、「躺下」,女子有沒有跟丈夫「做」呢?難說。跟姦夫一起,則明言「koinonei」,這是借自希臘文的科普特語,指「性交」。既然耶穌明知那女人時常跟姦夫啪啪啪,同老公則齋睡,那麼生出來的孩子,有可能不似姦夫嗎?為什麼還要故弄玄虛,硬要強調「愛」(me)和「心」(het)呢?答案在經文下一段。
耶穌說:「你們與神的兒子在一起,不要愛世界,但要愛主,那麼由你們所生的,就不會肖似世界,而會肖似主。」好好的一本《腓力福音》,為什麼無緣無故大談通姦呢?至此我們才恍然大悟,整段話無非想說:你的心思慾念以什麼為對象,那麼你的所作所為皆會肖似那個對象,所謂「通姦」只是隱喻。《腓力福音》的英、法譯者,皆把「姦夫」的科普特文「noeik」譯成「情人」(lover, amant),我不明白是什麼道理。「noeik」不該譯成「情人」,因為「通姦」在聖經文獻中一向也隱喻「偶像崇拜」,例如我在開首引述的希臘文「moichatai」,字面解「犯姦淫」,但在七十士譯本此字也借喻為「對上主不忠」。在科普特文《馬利亞福音書》中,彼得問耶穌:「什麼是罪?」耶穌的回答很新奇:「沒有罪。但當你們順從姦夫(noeik)的天性行事,就生出了罪。」什麼是「姦夫的天性」呢?這裏是比喻靈性與物質的通姦,即《腓力福音》所謂「愛上世界」。
以上所引的「異端」經文,屬於靈知主義(Gnosticism)一脈,比喻大膽,意念前衛,比官方聖經更合我胃口,且更切合我們的時代。看看聖公會的管浩鳴,他跟中共「行埋」後,言行是否很像主人,而不像主呢?